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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产妇临产被4家医院拒收 皆声称没空床位

来源:青岛早报 2011-11-18 06:37:28

  各级助产医疗机构接诊急危重孕产妇时,不得以费用、床位等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诱导病人自行转诊。记者昨日从青岛市卫生局获悉,今年7月份,平度一名危重产妇到医院就诊,辗转多家医院没有得到救治,经过17个小时辗转,跑了5家医院后,才终于成功分娩。近期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的补充规定》,有望杜绝此类危重产妇 “转诊”的危险现象。

  高危产妇连连被拒

  据介绍,今年7月21日凌晨2时,平度焦先生的妻子忽然血压升高引发高危妊娠症,产妇的血压高压达220毫米汞柱,低压达158毫米汞柱,大人和小孩都很危险,情况十分危急。医生表示他们医院医疗条件不够,要赶紧转院治疗。焦先生带着妻子来到青岛后,先后跑了4家市区的医院,但是这些医院都自称没有空余床位,无法接收焦先生的妻子,当跑到第四家医院时,时间已经是凌晨1时30分,此后在市卫生局协调下才得到诊疗。直到凌晨3时45分,产妇才在山东路附近一家医院成功分娩。

  这件事情得到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在此次事件中,对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彻底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心欠缺的某些医务人员,市卫生局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

  首诊负责去年就推出

  针对这一事件,市卫生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的补充规定》,要求各级助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接诊的急危重孕产妇不得以费用、床位、设备、技术等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诱导病人自行转诊(院),保证急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做到会诊迅速、转诊有序、救治及时。

  “其实从去年9月份,卫生局就组织专家下发了以 ‘首诊负责、就近抢救、合理转诊’为原则的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规定,孕产妇经接诊单位或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会诊确认符合转院指征、且能保证运转过程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转诊,转诊途中应有转出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护送。本应该就地抢救治疗,而且可能在转诊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得转诊,应立即请上级医院电话会诊或请专家现场指导、帮助救治。(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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