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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幼女光天化日遭强奸 家人疏于看管小女孩走失路边,半百男子一审被判无期 3岁小女孩在路边哭泣,一中年男子假装好心,说帮她找家人,却把孩子带至立交桥底的绿化带中,光天化日之下,强奸小女孩儿,没想到此举恰好被坐在公交车上经过此地的市民发现并报警。近日,这名男子被广州中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 小女孩走失忽遇变态色魔 判决书显示,现年48岁的 法院查明,今年4月5日15时许,魏焕成经过广州市海珠区池滘西大街榕树头边广州大道南绿化带时,见到一名年仅3岁5个月的女童小英(化名)独自一人在路边哭泣。见此,他以带小英去找奶奶为由,将她带至海珠区南洲路一家医院的门口,抱着她坐在台阶上猥亵。之后,他又将小英带至医院对面的南洲立交桥底绿化带附近实施强奸,致小英出血受伤。经法医鉴定,小英的处女膜新鲜破裂,损伤属重伤。 据警方现场勘查,案发现场位于广州大道与南洲路交界处的正西侧,该处为一个大型立交桥的交汇处,来往车辆较多。现场中心位于广州一家医院南边高架桥底的一处花基中,该处花基种有一些浓密及比较高的植物,正常情况下无行人从这里穿行。通过司法鉴定DNA,犯罪嫌疑人被锁定为魏焕成。 家长上班疏于看管引悲剧 小英的亲人证实,4月5日15时许,其在池滘西大街附近的工厂上班时,将小英放在门口玩,十多分钟后,就找不到孩子了。后来,其在门口及一家医院附近找,仍无结果,但在返回工厂的路上却发现了她。 “当时她裤子上有血,就问她什么事,小孩就说带她回去洗一下,当时她穿的鞋子也不见了,身上衣服很脏,满身都是土,随后我们就带她到附近的医院。”家属称,其以前也将小孩放在门口玩,没有出过事。 市民公车上目击连忙报警 市民陈某红回忆,案发当日下午4时左右,她坐在230公交车上,当走到南洲路与广州大道交界高架桥底立柱旁时,看见一名男子趴在那里,而其身下好像有一名小女孩伸出双手在晃动,而那名男子在抖动下身,不久公交车就往前开动,一直去到广州大道南洲北路口,她觉得情况不对劲儿,就报了警。陈某红还称,她看见那名男子上身穿着一件深蓝色或黑色上衣。 警方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发现魏焕成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次日,警方布控抓捕行动,将魏焕成的侄女请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当晚8时30分许,魏焕成到公安机关询问其侄女是否被抓走时,警方确定魏焕成是嫌犯,立刻拘传。 检方随后以魏焕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时,魏焕成对指控的事实及定性均无异议。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魏焕成奸淫、猥亵不满14周岁的幼女,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应数罪并罚、从重处罚。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 董柳 实习生 刘卓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