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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起,参加2011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选房的家庭可以去选房了。11月10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了此次廉租房的选房规则。本次参加选房的家庭,可于11月12日至14日,到现场查看房源平面图、户型图,为选房作好准备。 选房人可委托他人代选 据悉,此次选房从11月15日起,每天上午9时和下午1时开始,选房地点为天和新居一楼公建(生产路东街1号)。
原则上两室户先选房 每个选房家庭限选一套实物配租住房。其中,家庭保障人口2人(含)以下的限选一室户型,家庭保障人口在3人以上或2人家庭中有满16周岁异性子女的可选所提供的所有户型。选房时两室户和一室户分别进行,家庭保障人口在3人以上或2人家庭有满16周岁异性子女的为两室户,家庭保障人口2人(含)以下的为一室户。 选房顺序按摇号确定的顺序号分别进行。两室户先选房,一室户后选房。符合选择两室户的家庭若选一室户的住房,应在选房前或选房时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按已摇号确定的顺序号同一室户一起排序选房。选房家庭数量根据房源数量按一室户和二室户分别确定。 每个家庭限两人入场 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排序确定的顺序号依次唱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自动排到当天选房的末位,末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每个选房家庭限两人进入选房现场。每位选房人选房时间最长不超过五分钟,时间以现场定时器具确定的时间为准。 选房后,当场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所选房号不再更改。选房家庭在有房源可选的情况下放弃选房的,将停止该家庭实物配租申请资格一年。在此期间,可以向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租金补贴的申请。因排序偏后没有选到住房的家庭,在资格证有效期一年内可以继续参加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摇号选房。在此期间,可以向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租金补贴的申请。 此外,凡已领取2011年度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实物配租家庭,应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将次月之后的租金补贴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