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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馆不通风气味熏人 负责人在馆内养狗

来源:齐鲁晚报 2011-11-03 13:26:55

  装修垃圾就堆在场馆旁边、没有通风设施的情况下仍招募会员在室内运动。2日,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对市内健身场馆进行检查,三家健身场馆因不过关被责令限期整改。

  2日,青岛市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连云港路的市北羽协羽毛球馆。场馆由旧厂房改造而成,内墙刚粉刷不久,涂料还散发着刺鼻的味道,翻新场馆剩下的木地板就堆在场地旁边,而几位准备打球的市民就在这样的环境正在进行热身。不仅内部健身环境不佳,执法人

员在场馆巡视了一周也没有找到通风设施,并且还发现场馆负责人在室内养了一条狗。

  记者了解到,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100㎡以上的健身场馆应有机械通风装置,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该场馆负责人拿不出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也没对场馆办理卫生许可项目,被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整改。随后检查的青岛市全民健身中心和延吉路一兆韦德健身馆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青岛市卫生监督局监督八科主任杨鸿宾介绍,山东省卫生厅于今年7月7日出台了山东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将不小于100m2的健身场所纳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的范围。不小于100m2的健身场所必须做到:在醒目位置公示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营业;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直接为顾客服务。同时,要有机械通风装置,场所内禁止吸烟等。

  由于100m2以上的健身场馆今年刚被纳入公共场所监督范围,许多场馆经营者对具体的要求并不知情。下一步,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将对隐藏在全市各处的健身场馆进行巡回排查,如果市民发现健身场馆内的环境影响了自身健康,可及时拨打85788111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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