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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原创】自11月1日零时起,国内航空公司从中航油采购航油的综合成本从10月份的7503元/吨下调至7279元/吨,下调224元/吨。虽然航空煤油的价格降低,但是11月份的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却并没有按照油价的降幅进行相应的调整,却出奇的按照两步走得政策进行调整,对成人的燃油费调整延迟数日,不少消费者认为延迟调整存在不公。
据了解,此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征收标准的调整分为两次,第一次自11月1日起,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体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由40元下调至30元,而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仍然收取70元。 而第二次下调自11月5日起,成人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按70元征收,与此前标准相同,并未下调,而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由原来的140元下调至130元。同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仍然收取30元,而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由70元再次下调至60元。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例如:现行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40元燃油附加费,则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5元的尾数舍去),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青岛新闻网旅游频道 张力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