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 疾病查询 新闻中心> 专题> 综合类> 青岛市南 > 正文

青岛市南:发挥“两个主动” 亮剑追逃工作

来源:山东新闻网 2011-11-01 09:58:17

     山东新闻网青岛讯(通讯员 郝会娟 记者 肖国栋)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警务科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将追逃工作作为法警工作的重点和亮点,通过发挥“两个主动”工作法,成功追逃涉嫌在承揽工程过程行贿且涉案数额巨大的犯罪嫌疑人一名,有力保障了自侦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需要。

    据悉, “两个主动”工作法,即主动与自侦部门沟通,主动与公安部门加强联络的工作方法。警务科在

开展自身工作时,组织全体同志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和法警专业知识,了解自侦部门办案程序、案件进展,配合自侦部门办案时更好的发挥了自身职能,有力促进了追逃工作的开展。与公安部门加强联络,使警务科对案情的掌握更加细致彻底,借助公安技术缜密的优势,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追逃计划,提高了追逃工作的成功率。

    通过“两个发挥”工作法的运用,市南区检察院警务科以实际行动落实了市院法警支队提出的“完成追逃就是亮点”的工作要求。 (孙忠光 臧传信)

-
相关链接

上一篇:青岛市南区公开招聘40名幼教 限定为青岛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