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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焕鹏展示检方的传唤通知书。《东方早报》图 缘由 执法“不给面子”,10多人围堵防暴队 据陈焕鹏回忆,2010年8月6日晚,他接到联防队员报告:有两伙人持刀准备在加勒比娱乐城打架。他马上带民警出警,由于担心会出现暴力斗殴,他向公安局领导汇报并请求增援。洋浦区公安局领导当即指示民警雷庭带领十几名防暴队员,协助陈焕鹏。 当事人雷庭在回忆材料上称,“ 在录像中,陈国华不顾口头警告试图冲破警戒线,于是双方发生冲突,雷庭把陈国华等四人强行带离现场。后因没有造成严重影响,新英湾派出所对四人进行批评教育后放回。 雷庭的父亲雷家喜认为正是因为雷庭在执法中的“不给面子”,才为其日后的牢狱之灾埋下了伏笔。 8月7日零时30分左右,陈国华带领10多人开着三辆车围堵防暴队大门。带班民警李宏当时解释说,雷庭已回家,有什么问题可以明天向公安局领导反映。陈国华等指名要找雷庭出来单挑,有些人还往院内扔矿泉水瓶。 两个多小时后,到现场处置此事的洋浦公安局副局长寻子龙下令将其强行带到派出所。李宏承认,带离过程中,陈国华等人暴力对抗,陈因此受伤。雷庭并不在场。 转折 警方认定是依法执行公务,检方不认 一直参与执法过程的陈焕鹏回忆说,派出所以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对陈国华等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然而,在拘留期满后,陈国华等联名向洋浦区检察院和海南省公安厅等单位写信投诉雷庭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殴打行为,致其受伤。 今年3月7日,洋浦区公安局纪委调查后认为,陈国华等的控告并不成立,雷庭等民警是在依法执行公务。但在公安局调查结论出来后的第二天,洋浦区检察院带走雷庭和陈焕鹏配合调查。 3月13日,洋浦区检察院宣布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对雷庭刑事拘留,陈焕鹏则因非法拘禁被监视居住。14日,海南省检察院批示成立雷庭案专案组,并移交给东方市检察院办理。25日,经海南省检察院二分院批准,雷庭被逮捕。 4月29日,长达一个多月的讯问之后,在抄完检察院勉强满意的笔录后的4月29日,陈焕鹏终于承认“亲眼看到雷庭打人”,经检察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 9月14日,东方市人民法院对雷庭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起诉书中,对雷庭的罪名由此前的“滥用职权”变为“非法拘禁”罪。 翻供 询问笔录签字时多加一字,偷藏证据 9月14日,雷庭案在东方市人民法院审理,陈焕鹏出庭作证时,“鼓起勇气”当庭指控检察官在取证时存在疲劳审讯、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检察院不让我睡觉,逼我作假证,我不按照他们的意思写,就不会被放出来,无奈之后最后只得招了。” 陈焕鹏称,在被关在检察院监视居住的50天里,他至少被提审过十来次,被逼写过多份材料,但均未获通过。最后,检察官根据多次提审的笔录综合了一份交代材料,让他照抄,他偷偷地抽取了一张藏在鞋子里带了出来。 陈焕鹏另一份证据更让检方“措手不及”,这份证据是由检方提供的有他签字确认的讯问笔录。“法官请注意,笔录上的签字是‘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和我说的不一样’。”陈焕鹏说,他签字时故意多加了一个“不”字,但是“粗心”的检察官没有看出来。 陈焕鹏说,“在开庭之前,任何人我都不见,我怕他们泄露了我的证据。” 在庭审之前的9月10日上午,陈焕鹏却和东方市检察院主管本案的卢文副检察长见了一面。陈焕鹏说,“卢检察长让我去儋州市那大镇有事要谈,后他又把地点改在洋浦立交。我向洋浦公安局黄秀山政委汇报,他批假并安排车送我。见面后,我上了卢检察长的车,他说,过两天你出庭作证,重点是要说清楚,你从加勒比下来时看到的情况。我说一定客观如实回答。他又说,你的朋友、战友都很关心你,你要为自己多想想,争取得到从轻处理。” 陈焕鹏当时回答卢文说,“我一定实事求是。”其实,他已决定要在法庭上说出“真相”。 逼供细节 央求给我松松 反而铐得更紧 事后,陈焕鹏在材料里详细地记录了在检察院被刑讯逼供的过程。他说,审讯的情景以前只在反映旧社会的电视剧里看到过,没想到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我多次想到一死了之。” 20多人昼夜轮番审讯 “在昌江县检察院的3天里,洋浦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吴凯辰等20多个人轮番上阵审讯我,不让我离开审讯室,不给洗澡不给刷牙,有时趁他们疲劳时在地板上躺一躺,但是刚刚躺下,就又把我叫起来审讯。”陈焕鹏说,吴凯辰曾诱导他,“你只要承认看到雷庭打人了,看见雷庭叫人下跪了,就没有你什么事儿了,你就可以回去继续当你的所长了。如果不承认看到雷庭打人,即使这件事整不倒你,其他的事情也可以整倒你。”3月11日傍晚,吴凯辰转而威胁他,“我现在什么也不问你了,就一点,雷庭叫陈国华下跪,你只能说看见,不能说没有看见,你如果不按我们说的做,我们有办法对付你。” 3月11日晚,陈焕鹏被转移到了东方市检察院。“他们就直接将我押到了审讯室……没等我喘口气,就进来一批检察官,来势汹汹,轮番对我威胁吓唬。接着,又是新一轮的轮番审讯,又是三天三夜,不分白天黑夜审讯,最艰难的时候,我甚至多次想到了死,感觉死才是一种解脱。但是,我想到我还有上有老下有小的一大家人,如果我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他们怎么办?” 手铐折磨差点致手残疾 “11日晚10点钟左右,……两个穿武警制服、一个穿公安制服和一个穿便服的总共四个人进来。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给我戴上了手铐,铐得特别紧,痛得我当场叫了出来。两个穿武警制服的人,一边一个将我的手从后向上反关节提起来,像是押罪犯一样,痛得我几乎昏厥了过去。”……“后来的一个多小时里,我就一直被他们这样押着,我实在受不了,央求给我松松,他们反而铐得更紧,我痛得直掉眼泪。后来实在受不了,我几乎哭着央求他们,再这样搞下去,我的手就要残废了,他们还是无动于衷,带队的检察官借口说,没有带手铐的钥匙。直到今天,我的手腕还时常麻木。” 检察官写好材料让照抄 “在制作笔录期间,我讲客观事实时,他们就不作记录,而是让我按照他们的意思说。为了制作所谓的同步录像,被折磨得几近崩溃的我同意配合,按照他们强迫的,把他们事先编好的笔录放在面前的桌子底下念,有几次我故意将笔录拿了起来,就是想让镜头记录他们卑鄙无耻的行径。有时候,我想如果全国的检察机关都这么办案,公正还从哪里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