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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法院建立调解对接机制 纠纷调解完全免费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2011-10-27 14:20:39

    半岛都市报10月25日讯(记者 高丽 实习生 李中华) 今后 ,经过青岛市律协调解中心达成的非诉讼调解协议经过市南法院司法确认后 ,可以具有同判决书一样的法律效力。25日,青岛市律师协会、市南法院建立了调解对接机制,经市南法院委托调解的纠纷,调解完全免费。

    据介绍,青岛市律师行业协会对纠纷双方调解成功后,当事人达成非诉讼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拿着调解协议向市南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收到司法确认申请后,市南法院要依法进行审查,不属于市南法院管辖,或者确认身份关系、收养关系、婚姻关系等的案件,市南法院不予受理。因当事人故意隐瞒等情形导致已经进行了司法确认的,可按再审程序予以撤销。

    青岛市律协会长栾少湖说,对于市南法院委托市律协进行调解的案件,律协是完全免费进行调解的。此外,市南法院办理司法确认也不收取费用,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经过司法确认后的律师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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