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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青岛平度官某开了一家饭店,结果被人安装了引爆装置,张某等几名食客就餐过程中,装置被引爆,张某和两个朋友不同程度受伤。事后,三名食客将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官某赔偿包括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在内的40余万元损失。昨天,记者从法院获悉,经过两级法院四次审理,最终判决,饭店负责人官某承担两成责任。 饭店里传出爆炸声 官某在平度市开了一家饭店,平日里生意不错,引起了蒋某的注意, “轰隆”一声巨响,当时正在饭店就餐的张某等三人因为距离爆炸装置最近而受伤。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事件,官某在蒋某多次电话威胁后,将3000元打入蒋某指定的账户。直到一个月后,蒋某在外地落网,官某的心才算踏实了。 三名食客索赔40余万 为了安抚三名在爆炸中受伤的食客,官某又垫付了7000元治疗费,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正当官某忙着收拾饭店,准备恢复经营时,三名受伤食客向他提出了索赔要求。双方在无法达成调解的情况下,官某被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40余万元。平度市法院一审判决官某赔付三人各项损失共计1.9万元,但对三人要求的伤残金赔偿,因为鉴定存在瑕疵没有支持。 三名食客不服判决,随后向市中院提出了上诉请求,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等人在官某开办的饭店就餐,双方形成餐饮服务合同关系,官某应向顾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顾客因第三人的加害行为导致伤害,官某应承担过错责任。但第三人所实施的爆炸行为是突发事件,官某无法预见,犯罪嫌疑人蒋某才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驳回了三名食客的上诉请求。 重新鉴定再次起诉索赔 拿到部分赔偿金后,三名食客回头又对伤残赔偿提起诉讼。审理中,法院委托了鉴定部门为张某等人的伤残等级作出了鉴定,结果其中两人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一人为九级伤残。 一审法院在审理后依然提出,官某经营的饭店防护设施不健全,对第三人的加害行为防范不够,导致顾客受到伤害,但他人实施的爆炸行为的确无法预见,承担全部责任有失公平,比例依然按20%为宜。 法院的第三份判决还是无法让张某等三名食客满意,于是双方第四次坐在了法庭上。张某等人的理由是,官某在合同违约的同时构成了侵权,他们选择餐饮合同违约起诉,张某该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法院坚持认为,爆炸由蒋某引起,张某等人受伤、官某饭店被炸,都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蒋某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张某因饭店防护设施不健全、对犯罪分子防范不够承担20%责任比较合理,应维持原审法院判决。(记者 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