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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今年9月,洛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小选、刑警支队党委成员张建岳、民警尤益民等人,对河南省监察厅原副厅长王文海进行实名举报,指其曾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找人“顶包”。现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近日称,民警举报系诬告。 李小选,原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年因涉嫌私设小金库被调职,现洛阳市政法委副调研员。他和举报人张建岳、尤益民,均为2002年“12·10”专 3人曾联名将举报函寄给河南省委及中央有关部委。举报材料称:“1998年6月22日夜11时50分,王文海酒后驾驶省纪委办案暂扣的奥迪轿车,闯红灯将市民史英光撞倒。史英光左小腿被撞成两截,四次手术后还留有残疾。事发后,在文物贩子蔡武堂的帮助下,王文海找来刚刑满释放的高和平,当晚由高出面为王文海‘顶包’。” 受害人史英光最终获赔6万余元。2003年,蔡武堂被抓后向“12·10”专案组举报此事。 “专案组马上派人进行了调查。但后来纪委调查时,蔡武堂和高和平突然翻供,导致对王文海的处理未能及时作出。”一位洛阳市警界人士回忆。现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的王文海10月19日告诉记者,蔡武堂供述自己交通肇事系刑讯逼供的结果。涉事民警的举报行为是对他的报复,因为他着手查办了当年洛阳市公安局“小金库”案件得罪了涉事民警,被控告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