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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交警支队获悉,青岛市交警部门启动了为期60天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超速行驶、违法停车、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12类违法行为。 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 这次整治的重点路段包括:沈海、青银、青兰高速及我市所辖的其它高速公路。整治的主要对象包括:公路客运车辆,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及其驾驶人;旅游包车,特别是跨省旅游包车及其驾驶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动将集中查处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为确保整治行动效果,交警部门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加强路面管控,严管超速行驶,对于超速50%以上、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人,一律按上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对在高速公路行车道违法停车的,对违法当事人一律记6分。严管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每10公里至少设置一处提示标志或宣传标语,提示大型车辆靠右行驶,告知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警示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对于遇交通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对违法当事人一律记6分。 涉牌涉证违法按上限罚 对涉牌涉证违法,坚决落实“五个一律”,即对存在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一律按照上限予以处罚;对群众举报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录入套牌假牌车辆信息库,立案侦查;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依法予以收缴;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及机动车相关证件的,一律采取拘留措施;对涉牌涉证违法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设立临时执勤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特别是非班线包车、卧铺客车、被举报违法车辆,逐一进行检查登记,查纠客车超员、超速、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记者 陈勇 通讯员 陈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