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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1号) 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市区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进入或陆续进入划分选区、选民登记阶段。为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现对选民参加选民登记的时间和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 各区市选民登记的时间: 市南区2011年11月1日至11月27日 市北区2011年11月2日至11月28日 四方区2011年11月 李沧区2011年11月2日至11月28日 城阳区2011年11月5日至11月25日 崂山区2011年11月2日至11月27日 黄岛区2011年11月9日至11月28日 即墨市2011年11月2日至11月25日 胶州市2011年11月2日至11月26日 胶南市2011年11月2日至11月29日 平度市2011年11月2日至11月27日 莱西市2011年10月21日至11月29日 二、 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以各区市规定的选举日为准,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2、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在校学生,在所在单位的选区登记; 4、行政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退休、离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行政关系不在原单位的,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如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居住地应在取得户口所在地证明后准予登记; 5、户口不在城市而短期在城市工作和居住的人员,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6、临时外出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登记; 7、在本选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暂住人员,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的,可以在所在选区进行登记; 8、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选举期间在本市内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在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或者现工作所在地登记; 9、注册与经营地分离的规模较小的企业,其选民一般在经营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并参加经营所在地选区组织的选举活动; 10、对跨行政区域的单位,如有些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选民登记和参加选举活动的相关事宜,有关选举工作机构应同相关单位搞好协调,并注意做好两个行政区域间的协调和衔接工作; 11、因旧城改造、成片拆迁,异地安置或临时租住异地的居民,要及时与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取得联系(各区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附后),参加选民登记和选举活动; 12、各区市于选举日的20日以前,按选区或选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并发放选民证。请广大选民及时到自己登记的选区阅看选民榜,如发现有错登、重登、漏登的或对张榜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当地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附:各区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市南区:88729807 市北区:85801005 四方区:83757130 李沧区:87619537 崂山区:88998127 城阳区:87866541 黄岛区:86988761 即墨市:88524573 胶州市:82288130 胶南市:85161516 平度市:88337876 莱西市:8840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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