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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放在首位,以“真情服务群众、力求全民共享”为主线,以“促就业保民生、强保障谋和谐、抓维权促稳定”为主题,描绘民生新画卷。 为扩大社保覆盖面,我市从完善制度、提高待遇、规范服务入手,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参保积极性,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突破10万人。其中,养老、医疗的参保人数突破14万人,为历年参保之最。为满足想增加缴费档次参保人员的愿望,市人社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特意在全市养老金待遇发放前限定了一个多月的更改缴费档次期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徐子平介绍:“截至9月份,我市共有30万名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其中60周岁以下人员17万人,60周岁以上参保率达到100%,60周岁以上每月领取养老金12.11万人,9月份发放养老基金1.52亿元,共补缴社会保险基金8.2亿元,人均月领取140元。本季度末,35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将达到90%以上。” 随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和养老金调整机制的建立,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逐步提高。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的760元增加到2011年的1450元,增长191%。 市劳保事业处副主任季福勇说:“上半年,我市1.3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涨,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七年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力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为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保险纳入青岛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省内外转移接续无障碍。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董炳昌说:“一是财政补助标准自2012年度起,统一按照每人每年200元执行,二是提高了就业保障水平,住院医疗费各统筹分担支付比例,分别提高了五个百分点。三是提高了门诊统筹金的筹集标准,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的门诊筹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四是提高了城镇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这个新政策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实施后将会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作为政府实事的惠民工程,我市将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保障标准,让全市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