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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雪梅)昨天,湖北省洪湖市委宣传部首度正式回应“关于解决新华社湖北分社领导一行来洪湖调研接待经费的请示”的帖文,称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到洪湖调研属实,市委宣传部向市政府提出了解决接待经费4万元的请示,不过市政府未同意直接拨款而是要求据实报销,实际接待费用为7402.52元。洪湖市委宣传部称,此举损害了新华社的形象,向对方表示歉意,并表示愿意接受社会监督。 网帖称4万接待记者 9月23日,网络上出现“关于解决新华社湖北分社领导一行来洪湖调研接待经费的请示”的图片帖文,帖文中称,新华社湖北分社一行8人,于4月11日-12日到洪湖调研,调研主题为洪湖市红色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情况,“恳请市政府解决接待经费肆万元”,并附有调研人员名单。图片中的纸张带有洪湖市委宣传部的红头,文尾盖有市委宣传部红章。 此帖迅速引来网友围观,网友多质疑“钱花得不是地方”。 洪湖发说明承认接待 昨天,洪湖市委宣传部对此事作出正式回应,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表一份说明。说明中称,4月11日至12日,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一行8人,来洪湖调研红色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情况,实地考察了红色首府瞿家湾和洪湖湿地生态保护区,采访了洪湖市有关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荆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 “我部以新华社湖北分社领导来洪湖调研为由,向市政府提出了解决接待经费4万元的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在报告上签署了"市采购办支持"的意见,安排市采购办协助接待采访活动并据实报销,未同意直接拨款。采访期间,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主动要求结算食宿费用,被我部婉拒。采访结束后,实际接待费用为7402.52元,其中进餐费3034.52元、住宿费4368元。” 说明同时称,“我部以接待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为由,一并申请解决其他记者接待经费的做法,损害了新华社湖北分社乃至整个新华社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此,我们向新华社湖北分社表示歉意,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进行整改,杜绝类似事情再发生。” 昨晚,记者致电洪湖市委宣传部部长杨女士,对方称,昨天市委宣传部确实发表了情况说明,这是为了回应网友的质疑,并重申“这件事确实对新华社带来了负面影响,所以向他们致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