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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的一个深夜,男子陈某酒后实施强奸,为逃避警方追捕,遂逃往外地。18年后,一张银行卡让他浮出水面,终究未能逃出恢恢法网。
1993年3月5日晚上,家住山东枣庄薛城区邹坞镇某村的陈某突然想到,以前某个同乡曾告诉自己,他整个月都要上夜班。这样一来,同乡的媳妇就独自在家了。 想到这,陈某便来到同乡家,翻墙进了院里。当陈某进入卧室时,已经睡觉的同乡媳妇误认为是丈夫下班回来,便问了 第二天早上5点钟,下夜班后的陈某同乡回家后,发现自己的媳妇目光呆滞,正瘫坐在床上,便上前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她的媳妇当时已是精神恍惚,答道:“家里进人了!”于是,陈某同乡便和媳妇赶到邹坞派出所报了案。 此案一出,民警迅速立案调查,收集到包括陈某在内的同村所有男子的指纹。此时,惊慌失措的陈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怕被警方抓获,3月7日一大早,陈某便乘汽车去了昆山。锁定陈某为犯罪嫌疑人后,多年来,警方一直在寻找陈某的下落。 2011年9月初,警方收到消息,陈某的女儿考上了徐州市的某所大学,并办理了一张银行卡交纳学费。得知此情况后,东片刑警中队立即会同徐州市警方,根据银行卡显示的信息,查遍了所有的银行。顺藤摸瓜,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所租住的房屋地址,并于9月16日凌晨将其抓获归案。 外逃18年后被抓获,陈某有些诧异。“18年了,我从来没有用过任何关乎自己身份的东西,就算是我的家人,我都不让他们用能证明自己的东西。警察惟一能找到我的,也就是凭我女儿的那张银行卡。”陈某说道。 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