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0多岁的河南男子刘某用假人民币和真人民币品拼到一起造出“阴阳币”,今年以来在青岛四方区一些小百货店内通过消费兑换零钱,最终被店主识破报警。记者昨日从四方区检察院获悉,刘某因犯持有假币罪和变造货币罪两项罪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罚金4.5万元。 拿100元买一包口香糖 “这里有人使用假币,刚从我店里走了,我这里收到一张他使用的假币。”今年4月2日中午,四方区开平路一家小百 “这个男的拿着100元买了一包口香糖,当时我没察觉出钱有问题。”这家百货店的老板说,他后来越想越感觉不对劲,联想到近期听同行说其他超市遇到好几次收到假币被骗的事情,于是再拿出来仔细一看,这张100元人民币居然是两张拼凑在一起的,中间粘贴得很微妙,不仔细看一般不会注意到中间有接口。 100元假币卖15元一张 “假币是今年3月份在河南老家买来的,一张面值100元的假人民币15元就可以买到,一共买了近500张。”经过审讯,这名男子姓刘,这次来青是专门为了处理掉这些假币的。 “我觉得用假币换真币这个办法挣钱快,但害怕只用假币会被认出来,所以就在真币上动手脚,把真币和假币粘贴拼凑合在一起,这样就不容易辨认出真假了。”刘某交代,从河南来青岛后,他就利用随身携带的剪刀、胶水等工具,在宾馆房间里对假币进行加工,4天内他陆续用面值100元的真币与假币拼凑变造出50张假币,面值合计达5000元。揣着“变造”好的假币,刘某开始在四方区四流南路、开平路附近的小卖店碰运气了。第一次他购买了一盒香烟,店主接过钱后还用验钞机验了一下,没有发现问题后就找了零钱,刘某心中窃喜这招管用,之后就继续放心大胆地用假币四处消费,每天都能花上十几张假币。 一审被判两年零三个月 被抓后的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除了当场在他身上缴获的20余张假币外,公安人员还在他租住的宾馆房间中查获了面值100元的假人民币431张、已“变造”的面值100元的假人民币23张。四方区检察院以持有假币罪、变造货币罪对刘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刘某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3万元;犯变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罚金人民币4.5万元。(记者 孙启孟 通讯员 梁佳 马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