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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动力因超范围经营遭工信部罚款3万元

来源:腾讯科技 2011-09-19 10:53:25

9月19日,工信部近日在官方网站发布通告,针对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动力)超范围经营的违规行为给予三万元处罚。目前,中企动力已撤下涉嫌违规的域名注册服务。

据工信部发布的《关于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原信息产业部相关批复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供注册服务的域名项目不包括“中文.COM/中文.NET/中文.CC”。当事人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三万元。

信息显示,中企动力成立于1999年,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国数码集团旗下公司,主要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域名注册、网络推广等企业信息化的服务。

以下为通告全文:

关于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工信电管罚字第〔2011〕118号

单位名称: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地盛北街1号A区2号楼法定代表人:于品海

经查明,当事人提供注册服务的域名项目中包含“中文.COM/中文.NET/中文.CC”。根据原信息产业部相关批复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供注册服务的域名项目不包括“中文.COM/中文.NET/中文.CC”。当事人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违规行为。

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三万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罚款缴至指定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市分行,账户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银行行号:3031 0000 0241,银行账号:3500 0188 0001 30816)。逾期不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部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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