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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两年多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到今年底将结束,这一消息经媒体报道后,有人担心没了政策补贴后的废旧家电,谁来回收? 国家实行“以旧换新”政策两年来,对拉动家电消费、提升行业景气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同时通过回收处理废旧家电,有效解决了废旧家电出路和对环境影响。来自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拉动家电产品消费2075亿元,销售新家电5571.3万台,回收旧家电5760.9万台。 采访中,无论家电销售企业,还是废旧家电拆解公司,均对“以旧换新”政策年底终结感到不解。 “家电销售肯定会受到影响。”文峰电器的张经理说,居民购买家电,按照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家中旧家电可以按类别抵扣250元-400元,取消这一政策后,势必影响居民处理废旧家电的积极性,乱丢乱弃现象将会抬头。 苏州伟翔电子废弃物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颇具规模的废旧家电拆解专业企业,年回收废旧家电达150多万台,“不包括国家补贴,企业仅够维持而已。”公司负责废旧家电回收的周经理坦言,公司主要利润来自国家对废旧家电的拆旧补贴,目前在做审核,还没有拿到呢。据了解,在国家实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之前,该公司几乎没有废旧家电拆解这块业务。从2009年9月份起,公司借国家出台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契机,投入2000万元从事废旧家电拆解,年拆解废旧家电设计能力160万台。“当初做废旧家电回收也没想到‘以旧换新’政策会有变化。”周经理说,环保部有一个类似补贴的基金管理办法,但没有具体实施细则,这项政策何时开始实施也是未知数。他表示,今后废旧家电拆解会不会做,要看法规内容,如果企业无利可图,肯定是不会做的,“企业肯定跟政策走”。 据介绍,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由国家补贴、旧家电折旧费和补偿费三部分组成。补贴款是国家给消费者的,也就是新购家电10%的那个部分,目前补贴金额上限为:电视机400 元/台;洗衣机250 元/台;电脑400 元/台;空调350 元/台;冰箱(含冰柜)300 元/台。旧家电折旧费是折旧企业给消费者的,以彩电为例,每台10-35元不等。补偿费是国家给回收废旧家电企业的,每拆解一台废旧彩电国家补贴15元,以此奖励拆解公司销毁废旧家电。 目前我省有5家取得废旧家电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平均每家年拆解废旧家电能力在百万台左右,其获得的国家补贴达到上亿元。国家一旦取消这个补贴,拆解公司能不能自行承担拆解费用,很值得关注。 五星电器集团新闻公关部唐小姐表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若终止,家电销售商有可能会出面回收废旧家电,或者以其它的方式转换成优惠,这样对消费者淘汰废旧家电和刺激拉动家电消费都是有好处的。 “该换的还是要换的。”在南京市交家电行业协会秘书长高平看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终结并不会对家电销售产生多大影响。这位人士说,家电产品质量一般设计年限十年左右,而且现在家电质量不如以前,加上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快,新品层出不穷,加快了家电淘汰步伐。“废旧家电不能笼统地进行拆解处理,废旧家电经过鉴定还是可以进行二次销售的,但前提是国家必须建立废旧家电的质量安全和可利用性的鉴定办法,不符合标准的废旧家电要送到专业公司进行拆解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高平说,取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后,废旧家电的回收将由市场调节,并建议在家电卖场设立废旧家电回收点,但由谁来回收,谁来承担这笔费用,一直处于争论中。 跟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废旧家电的回收和处理仍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激励,国民还没有养成把废旧家电自觉送到回收站的良好习惯。在日本,早在2001年就开始实施《家用电器回收法》。根据这项法律,家电生产企业、零售商、消费者共同承担回收再商品化的义务,生产企业负责废旧家电再商品化,零售商负责废旧家电回收,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消费者需支付回收处理费用。消费者如丢弃废旧家电,将按每台200-400元不等给予经济处罚。在美国加州,消费者购买新电视或电脑时,也会被要求缴纳6至10美元的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费。而在国内,要让居民养成有偿处理废旧家电的习惯,任重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