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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梅单独或伙同丈夫赵应明受贿176.18万元,双双入狱 昨天,我市高院官方网站公布,原垫江副县长赵应明之妻吴雪梅,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副县长之妻忠县投案 据介绍,吴雪梅生于1961年,系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原站长助理。因涉嫌犯受贿罪于去年11月到忠县检察院投案。 据忠县检察院指控,吴雪梅于2003年至2009年 据公诉人介绍,因为吴雪梅害怕被查处,于案发前退赃50万元,并于去年11月投案。而在她的大部分受贿行为当中,属从犯,起次要作用。主要是赵应明利用其担任忠县副县长、忠县城迁建管理委员会主任、垫江副县长时的职务之便,收取贿赂176.18万元,为他人谋利。 因此,检方建议对吴雪梅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下量刑,但不适用缓刑。 受贿所得供子女留学 据法庭审理查明,吴雪梅将所得赃款用于了家庭消费、购房以及供子女出国留学使用。 据介绍,吴雪梅在赵应明的受贿行为当中,作为家属为请托人传递信息、代收、保管赃款。 吴雪梅唯一一次单独受贿,是在2006年。当时吴雪梅利用自己担任忠县农业局副局长、果业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采购复合肥的过程中,选择了一家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当地司法局楼下给了吴雪梅好处费6.4万元。 夫妻共同受贿达11次 吴雪梅和丈夫共同受贿达11次之多。得到169.78万元。其中最多一次,收受了30万元。 2006年,一名承包商想承接忠县洋渡镇柑橘基地果园的定植穴爆破工程。由于竞争激烈,这名承包商找到吴雪梅和赵应明,希望二人给予关照。 吴雪梅和赵应明答应请托后,赵应明给该项目办公室主任打招呼,使该承接商得到了工程。吴雪梅作为该项目的发包单位负责人,也利用职务便利,对该承包商承接工程起到一定帮助作用。 2009年上半年,吴雪梅在重庆渝北的家中收了该承包商30万元好处费,并告知赵应明。(记者 冯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