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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手交易车行离职的男青年李某某为了找钱花,深夜潜回车行盗窃奥迪轿车,怕引起警察注意,还偷盗车牌两幅掩盖盗窃痕迹,最终罪行败露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近日,青岛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3万元。 奥迪A4L轿车深夜被盗 今年3月13日,四方区阜新路派出所民警接到萍乡路某二手车交易行老板报案,其店内停放的一辆奥迪A4L轿车及相关二手车手续及钥匙被盗。经过排查 20岁的李某某是山东沂南县人,据其交代,他从2010年开始在这家二手车交易行工作,今年2月辞职,但是觉得自己在青岛干了这么多年,挣不到钱没有混出人样很窝囊,就想到对车行比较熟悉,可以从那里偷辆奥迪车卖很多钱。之后,李某某在淄博交易网上联络好买家后就开始着手实施盗窃计划。 偷来两副车牌换在车上 3月13日凌晨,李某某打车到了交易行,发现四下无人后破窗而入,凭借在这里工作过的经验,轻车熟路的李某某很快找到了车行老板放在办公桌抽屉里的二手车手续和车钥匙,利用车钥匙发动停放在车行门口的奥迪车往淄博方向开去。开到中途李某某觉得这辆车没有车牌子太危险,容易引起交警的注意,便沿途观察发现一辆银白色奥迪A4轿车停在路边。李某某用随身带的螺丝刀把前后两副车牌子都卸下来装到了刚刚偷来的奥迪车上。 到达淄博的李某某和买家约好看车,谎称手头紧需要钱,25万就卖,买家看到车辆手续不全,并且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并非李某某,就想打电话向车主核实信息。听闻此话的李某某神情紧张,引起买家怀疑车的来路不正拒绝收车。觉察到怀疑的李某某即刻借口开车离开,把车开到淄川藏在路边一个工厂里。 回青当天被抓一审获刑 李某某藏好车后坐火车回到青岛,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当天晚上在自己的住处被警察抓获,并从裤子口袋里搜出了奥迪车的钥匙。在公安机关李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带领公安机关找到了藏匿的被盗车辆。经鉴定,被偷窃的奥迪车总价值为人民币293440元。近日,四方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一审判决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万元。(记者 赵黎 通讯员 梁佳 杨晓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