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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民政局出示的善款登报公示和经过审计的善款收支账目。 8月31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长沙县某公办学校教师张老师从去年开始,他的月工资每个月都莫名少了几十元。据说,这笔钱都由学校统一扣除参与“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顾名思义,此活动就是一天捐一元钱,一年就是365元。去年,这笔捐款提高至400元,参与对象包括了长沙县所有中小学。据张老师透露,这项活动已经开展了好几年。 9月2日,记者就此事对长沙县教育局和慈善会进行了采访,他们表示教师参加“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是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倡导,自愿捐款,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文件和通知。 “红头文件”号召捐款 长沙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曾向媒体透露,“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从2004年就开始在县内推行。2010年,县委县政府还特别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县机关、乡镇、街道、学校、驻县部队等单位开展每人每天捐出1元钱(一年取整数400元),机关事业单位捐出一天的办公经费或者节约某项开支,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等作为善款。同时,也出现了要“组织干部、发动群众、完成任务”等字样。 从通知内容不难看出,该活动有着官方背景。面对媒体的质疑,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天天慈善一元捐’是各级慈善部门倡导的一项捐资助困活动,去年就为此下发过通知,并没有强制性条款。”当记者问到,捐款通知中是否写有“各级各部门要把‘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要组织干部,发动群众,完成任务”,长沙县教育局和民政局负责人均表示没有此等强制性措词。 但是,在长沙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的采访中,记者多次索要长沙县委县政府下发的捐款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两部门声称绝非强制捐款 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长沙县迅速组织民政、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情况。 随后,长沙县政府发表声明,2010年,长沙县慈善会“天天慈善一元捐”到账捐款324万元,捐款来源主要为全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县内各中小学教师中的大部分人员。一旦发现捐款过程中确实出现强制行为,将会立即纠正,并向当事人道歉。目前,有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长沙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都对相关媒体报道的事实予以了否认,斥责相关媒体歪曲真相,杜撰“张老师”其人。但是,从其发布的声明中不难看出,声明并未像长沙县有关部门表态时那么坚决。现在,调查工作并未结束,该县民政局和教育局却已经给出了明确的官方答复:绝无强制捐款行为,纯属自愿。 称不存在财政“一刀切” 根据张老师的举报,县里每个吃财政饭的教师都必须遵循相关文件精神,统一向“天天慈善一元捐”捐款。据了解,长沙县教师的工资均由财政统一划拨再发放到个人。那么,是否存在财政“一刀切”的可能? 长沙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陈晓告诉记者,目前,长沙县有在编在职教师5000多名,所有工资收入都是县财政统一支付,每月定时定额发放到教师们的工资卡上,因此,教师的工资各校的财务无权经手,学校只给教师发放课时津贴,按量分配,各学校教师收入透明度极高。陈晓对于“强行克扣”予以否认,并认为“张老师”其人子虚乌有。此外,对于张老师所说捐款“从工资中强制扣除”一说,他表示希望记者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查阅在职在编教师在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进行核对。 既然并非财政统一“一刀切”,为何每位老师捐款数额一样?记者随即采访了长沙县中南小学汤老师。他之所以参与到这项活动,是因为去年教育局在辖区内各学校进行了宣传和发动,积极提倡老师献爱心进行困难帮扶。 “我参加捐款纯属个人行为,在个人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我们学校的老师都是自愿捐款,不是每个月都捐,每逢教师节、校庆等活动期间,学校便组织老师进行捐款,一年累计下来,捐款额度自然就达到了‘天天慈善一元捐’的数额400元,由于张榜公示的原因,个别老师因为没有捐够数额,也凑足了400元。家庭困难的老师就没有参与,我们学校就有两位。” 对于学校聘请的代课老师是否也参与捐款,该小学校长吴新良称:“有的(教师)参与了,有的(教师)没有参与,都以自愿为原则,我们主要是对正式在编教师的捐款情况进行统计并张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