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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对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管理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我市自2010年8月份开始,在青岛市率先实行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管理,通过协调各部门对独生子女家庭和合法生育家庭落实各项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对违法生育家庭和个人实施必要的制约,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提高政府的诚信度,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公平、有序的生育环境,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自对计划生育实施社会征信管理以来,在全社会营造了依法、公平、有序的生育环境,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有了大幅度提高,违法生育人员配合处理、主动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有了大幅度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