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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黑龙江籍吕某酒后驾驶营运出租车拉客,见到巡逻警车,掉头就跑,结果被查获,经测,他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2mg/100ml。昨天下午,吕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被城阳警方行政拘留十五日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0元罚款,且五年内不得考取驾照。吕某成为“五一”实施新法规后岛城第二个被处罚的营运车驾驶员。 8月30日,城阳交警大队加大了中秋节前夜间巡逻,晚10 原来,据了解,吕某,35岁,家住黑龙江鸡西市,暂住李沧区。几年来一直包揽夜班出租车上路营运。吕某当时工作到9时左右,找地方吃饭,开车来到位于华城路上一个小饭店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遇见几个朋友,几个人让吕某坐下来一起吃饭,期间,吕某喝了4杯啤酒,喝了半个小时后,其中一个人要走,吕某驾车送她,沿华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到明阳路路口时,吕某看到前面有一辆警车亮着警灯,因害怕被查掉头就跑,怎料刚掉过头来就被警车拦下,民警发现吕某身上有酒味,经过呼吸酒精测试属于饮酒后驾车。昨天,民警将男司机传唤到城阳中队进行处理,并被拘留。 (记者杨海涛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