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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被圈走的土地,目前很多仍被荒废 许诺年交3万元 傍上了某基金会 在调查过程中,新快报记者从一位知情人手中拿到了郭乐平的企业成立和运营图。从这张图来看,与郭乐平最早能联系上的是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清远办事处(下称中庆清远办事处),该中心曾是中国某基金会下属副司局级单位。 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中庆清远办事处于1992年成立,法人代表正是郭乐平,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按照网 2004年,郭乐平因为经济纠纷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无意中证实了这一情况。一份由郭乐平于2004年5月19日签字的警方第四次询问笔录显示,郭乐平在回答警方提问时称,“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清远办事处,是我挂靠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的企业,我每年向该中心上交3万元的管理费,该办事处就自负盈亏,资金自筹。” 1.2万亩土地 承包期一签就是80年 记者了解到,中庆清远办事处成立以后,确实曾多次大范围征、租用清远市石角镇民安村的土地,面积多达万亩。在十几年的时间里,郭乐平近10次更换单位名称和与他人合伙开设新的公司,这种状况直到2007年结束,郭乐平所持有的公司及资产均被中国某基金会清远发展部接管,而该部法人代表、主任至今都是郭乐平。 本月25日,新快报记者来到民安村进行调查,村委会副主任谢卫彬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谢卫彬表示,从目前村委会保存的档案资料显示,郭乐平在民安村征、租用地共计山林面积2555.598亩,承包山林地3244.4亩,总数近6000亩左右。“政府无偿划拨并办理土地证的有2000多亩,其他为租用,有据可查的就这些,而且郭乐平现在还欠村里征租款400多万元。” 2002年3月25日石角镇政府的承诺书显示,郭乐平掌控的中庆清远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已被石角镇批准征用(承包)民安村下属民安园艺场,土地面积1.2万多亩。新快报记者了解到,2002年6月26日,郭乐平和民安村委会再次签订合同,将土地的承包期延长为80年。 “如果不是郭乐平有着中国某基金会的身份,政府怎么可能会这么轻易把地给他呢?而且一签就是80年,是违规的。”一位民安村村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无偿划拨土地 3万元/亩转让给政府 郭乐平要这么多地干什么?这些土地作何用途?土地使用权是属于郭乐平还是中国某基金会? 记者通过查询大量资料了解到,按照郭乐平与民安村签订的合同来看,当初征、租用土地,是为了发展综合性农业和农业科学技术实验、提高山地利用率。 民安村一位姓何的老人告诉记者:“当时种过一些薄荷等经济作物,但郭乐平成为中国某基金会在清远的负责人后就什么都没搞了。” 关于郭乐平租用土地的目的各有说法,如今因其中不少土地被政府回征,余下土地也已荒废无法核实。但不可否认的是,郭乐平在石角镇征用土地中,获得了巨额的赔偿。 记者从2002年的一份合同书上了解到,郭乐平转让给石角镇政府2300亩已办理国土证的土地,价格为3万元/亩,总价6900万元。这些土地是1994年政府无偿划拨给中庆清远办事处的。 另外,2007年12月29日石角镇政府签订的合同证实,征用郭乐平租用的土地5695.45亩,补偿标准7000元/亩,加上道路建设等,合计补偿6025.9万元。另外,广州后花园占用的30亩土地,由镇政府负责赔偿250万元。这两项合计6275.9万元。 按以上两个数字计算,如果上述款项已经由政府付清的话,郭乐平仅转让土地获得的赔偿金总数就高达过亿元,而郭乐平当初的租金只有1000元/亩。 值得注意的是,拥有超过1.2万亩土地的郭乐平,扣除被政府征用的6000亩左右的土地,仍拥有6000亩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预见的是,这些土地带来的将是更多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