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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锯逼奸女青年 因对方怀孕放弃被判缓刑

来源:青岛早报 2011-08-24 07:58:03

    早报讯 丈夫忙工作,妻子陈女士带着4个月的身孕一个人外出找房子,却被陌生青年刘某骗入出租屋,险遭强暴。反抗时,陈女士以怀孕为由向刘某求情,刘某一时不忍,及时收手使她逃过一劫。记者昨天获悉,刘某因强奸中止被法院判一缓一。

    孕妇租房被骗入狼窝

    据了解,陈女士跟丈夫一起来青打工,并在城阳夏庄租房暂住。今年4月份,眼看租住的房子就要到期了,丈夫又忙着上班没有时间,没办法,已经怀

孕4个月的陈女士只好自个上街打听房源。

    4月6日下午,同在城阳打工的来自山东五莲的刘某,在街头打电话时,突然听见旁边的陈女士在打听房子。“当时我见她只有一个人,闲来没事,就想逗她玩玩。”案发后刘某说。随后,他以有房出租为由,将陈女士骗到自己的暂住处。

    腹中胎儿让他手下留情

    到了出租屋,刘某心生歹意,开始对陈女士动手动脚。见陈女士不从,便拿出一个锯片威胁,强迫陈女士就范。在这危急关头,陈女士一边强烈反抗,一边向刘某求情。“我已经怀孕4个月了,这样会伤害孩子!”听了陈女士的话,刘某犹豫了一下,终于放开了双手。“我也有老婆孩子,知道妻子生孩子不易,听说她有了身孕,便不忍心下手。”到案后,刘某说。离开出租屋,陈女士心有余悸地找到丈夫,诉说了刚才的一幕,随后,丈夫和他一起报警,警方很快将刘某抓获。

    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称因自己的一时歪念差点铸成大错。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奸淫妇女,行为构成强奸罪。但案发后,刘某主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考虑到刘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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