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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就业政策

来源:青岛日报 2011-08-19 09:32:33

    市南籍生源派遣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创业和就业需求,可到市南人才交流中心(泉州路21号102室),根据本人的情况和需要,寻求相应的创业和就业帮扶,联系电话80779519。市南区各项扶持政策问答如下:

    1、市南区创业孵化基地有哪些?

    答:2011年依托青岛市动漫游戏产业园建立的结合动漫游戏培训和实训的创业孵化基地;依托青岛市创意100产业园建立山东省首家培养文化创意专

业人才的创业孵化基地;依托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的爱购商场建立的“商铺式”创业孵化基地,形成了“高、中、低”多层次协调发展的创业孵化格局。

    2、符合什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进入市南区创业孵化基地?

    答:毕业五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及海外留学归国大学生。

    3、申请进入市南区创业孵化基地的流程是什么?

    答:申请人需进行创业规划,做出创业项目策划书,前往市南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泉州路21号102室),详细全面介绍欲创业经营项目。符合孵化基地经营理念和经营内容的,将推荐至相应市南区创业孵化基地招商部,进行双向对接选择;不符合的,可推荐至其他区市创业孵化基地。

    4、在市南区创业孵化基地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1)享受房租补贴,第一年享受全额房租补贴,“零房租”入驻;第二年享受5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房租补贴。

    (2)高校毕业生派遣期内自主创业可申请5万-20万小额贷款,可以免交房屋权属证明,免除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费用。

    (3)对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达到新增就业岗位20%的,财政优先安排贷款贴息资金。

    (4)招聘未就业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的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的,除享受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4000元外,市南区将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3000元;户籍不在本市的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市南区自主创业,2009年1月1日以后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的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的,市南区将给予自主创业扶持金3000元。

    (6)、市南区所有用人单位吸纳经过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实训合格后的大学生就业,且签订一年(含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将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每人5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

    (7)、项目无偿资助。申请人须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并具有可行性,资助主要用于购置经营设备费用、生产经营场所租金、管理费、水、电、通讯费等项目实施相关费用。根据申请人项目的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择优选择资助对象,确定资助等级与金额,进行无偿资助。项目无偿资助分为三个等级:1万元、2万元、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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