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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热烤岛城 实拍桑拿天中的户外工作者(组图)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1-08-10 07:16:57

高温下的志愿者

环卫工人冒着酷暑清理垃圾

高温下,警察的指挥手势依然有板有眼

相关链接:高温天气户外工作注意事项

●保证充足的睡眠。

●科学合理的饮食。建议多进食蔬菜、水果及适量的动物蛋白质和脂肪,补充体能消耗。

●做好防晒措施。

●合理饮水。喝水时不能一口猛喝,要多次少量地喝水。

新闻链接:《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出台

7月28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并施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工作。该《办法》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该《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高温天气预警预报制度,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后,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

《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至40℃,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至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期间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或者记入劳动者健康档案。对患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等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环境的劳动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龄较大、体质较差的劳动者,应调整其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的,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和其他疾病的保护措施。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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