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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随意取消订单遭质疑 律师称可要求继续履行

来源:广州日报 2011-08-04 15:19:13

    近期,记者了解到,一些电子商务网站屡屡发生随意取消用户订单的事件,一些购物网站或商家还百般推诿,以网站约定为由不愿承担责任,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

    取消订单未受任何处罚

    7月28日晚,收藏爱好者何小姐上中国收藏热线淘商品,在“连环画交流之家”店中看到了一本售价6元的红楼梦连环画。何小姐的连环画只缺这一本就成套,于是立马下订。第二天晚上,她发现该订单已确认成交,可就在准备付款时,却发现该订单被卖家取消了,此时离下订时间还不到24小时。

    卖家解释称,这本书的售价其实是60元,为了节省上传费才只标6元。何小姐于是向网站管理员处投诉。

    根据网站记录显示,管理员接到投诉后随即发函提醒卖家:根据网站相关规则,显示的价格是唯一合法的价格,客户选购商品后,店主必须无条件以所标价格出售给客户,合理的邮寄费除外,店主不得在订单商谈中另要高价。

    然而,卖家却坚称该书已卖,无法继续交易,并对何小姐热嘲冷讽。后来,虽然卖家称愿赔偿18元给何小姐,但被她拒绝。何小姐要求网站处罚该卖家,但3天过去了,管理员仍未处理该投诉,违规商家也未受到任何惩罚。

    何小姐对记者表示,首先,该商家不按商品标价出售商品,坐地起价;其次,未达到订单到期时间(3天内)就提前将订单取消,而不与买家进行任何协商沟通。作为管理方的网站有义务对其给予惩处。记者随后拨打该网站的客服电话,对方称需再了解,建议用户以网函形式再作投诉。

    当当取消1元鞋订单

    7月28日,当当网上出现1元正品阿迪运动鞋,不少消费者付款成功下单后,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被取消订单。当当网给出的解决方案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客户们组成了“1元单”维权群,集体寻求当当网的合理解决方案。

    刘女士在论坛上描述了购物经历:看到当当网上出售蓝色阿迪达斯三叶草休闲鞋,原价680元,现价只要1元,当时以为网站搞促销,所以一次性买了16双,加上运费20元,通过支付宝一共付了36元。订货成功后,网页显示“正在配货中”。

    没想到第二天上网一看,订单已经被取消。当天,刘女士收到了当当网发来的短信:“您购买的商品为当当网合作商家名鞋库运动休闲专营店出售,商家答复没有此款商品,系因系统出错导致,为您取消订单无法恢复”。不少客户却在随后几天里收到了货,有的是一双拖鞋和两双袜子。对此,买家都拒收。

    当当网解释,1元鞋是系统错误,给出的补偿方案是每人赔付200元礼券。买家表示不能接受,将继续维权。

    律师说法:

    可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原订单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小宁表示,网上购物生成的订单也是一种合同,价格标错是商家自己疏忽,错误不在消费者,因而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原订单。但是,如果价钱相差太悬殊,根据合同法“真实一致是合同成立的条件”等条款,因重大误解所成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卖方也可以申请撤销该合同。但重大误解往往又很难界定。

    但是她认为,有些合约,商家不能撤销。现在很多网站打出的低价招牌很诱人,比如一元抢购、限时抢购等,消费者难辨真假,也设定了很多条件,消费者很难去维权。

    她认为,消费者维权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取证,因为购物网页随时可以修改和删除,消费者只能通过抓取网页或通过其他消费者来举证,但这些证据效力往往不够,严格地讲,消费者还应去公证,而消费者付出的成本也偏大,往往得不偿失只能放弃。

    一些商家往往以网站约定为由,拒绝对消费者进行补偿或赔偿,但这些“霸王”条款不一定有效。比如当当交易条款规定,当当网有权在发现了其网站上显现的产品及订单明显错误或缺货的情况下,单方面撤回。

    根据相关法规,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不得以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经营者义务、责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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