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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强调茅盾文学奖评奖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来源:新华网 2011-08-04 11:24:50

李冰讲话全文

  各位评委:

  茅盾文学奖是我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大奖之一,对于繁荣长篇小说创作、发展我国文学事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本届茅奖受到了社会的格外关注,修订后的茅奖评奖条例公布后,产生了热烈的反响。

  长篇小说的成就是一个时代艺术成就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国长篇小说创作持续繁荣,数量急剧增长,思想和艺术质量不断提升。据粗略统计,此次评奖年限(2007—2010年)内在

中国大陆地区首次发表或出版的长篇小说就有8000部左右,这样的产量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这凝聚了作家们的智慧和心血,体现了他们的勤奋和敬业。作为专门为鼓励长篇小说创作而设立的茅盾文学奖,在如此巨大的数量中评选出几部获奖作品,如沙里淘金,难度可想而知。这就需要我们在评奖中,始终保持如履薄冰、慎之又慎的心态,不敢丝毫懈怠。

  本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工作,总的要求是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对创作的引导。评奖是引导和激励创作的重要手段,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加强和改进文艺评奖,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评奖的导向性、权威性和影响力。我们要认真领会和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不辜负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怀和广大作家及读者的期待。

  我们向来讲,评奖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这个原则是一定要坚持的。如果评奖不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就没有公信力,对创作的引导作用也就无从发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仅要求评委有一种道德坚守,有一颗文学良心,同时还要有一套比较严格、严密的评奖程序,从制度上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落实。为此,中国作协书记处和创研部的同志们花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对茅奖评奖条例进行修订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反复推敲,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制定了有很强操作性的第八届茅奖评奖细则,尽量把各个环节规范化、程序化,让评奖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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