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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居民楼院成“示范” 我市公布首批评级结果

来源:青岛日报 2011-08-02 15:27:36

本报讯 全市第一批居民楼院、物业管理小区评级结果出炉,共评出第一批示范居民楼院4个,达标居民楼院93个;示范物业小区5个,优秀物业小区13个,达标物业小区13个。首批4个示范居民楼院为:市南区贵州路67号、市北区伊春路12号、四方区海岸路22号、李沧区李家上流小区。

据介绍,本次评级活动是 “创建文明城、迎办世园会、大干2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将以15天为工作节点,按照标准开展后续评级活动,做到达标一批、评选一批、公布一批。

评级标准上,居民楼院要达到地面平整、绿化良好、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四项要求。而物业管理小区要做到管理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牌,持证上岗;车辆停放有序;绿化设施管理完好;无卫生死角,服务事项、标准、收费价格明示,有回访处理、维修、巡查制度等。(本报记者 崔 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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