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2日讯 最近,家住莱西的吕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今年5月份在莱西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家庭轿车,提车后商家承诺三四天后可拿到合格证和相关手续。不料,两个多月过去了,由于未能提供合格证和相关手续,车辆至今都无法挂牌。后因与经销商交涉无果,吕先生遂将此情况投诉到莱西市工商局梅花山工商所,要求经销商兑现当初承诺。
记者采访获悉,接到投诉后,梅花山工商所工作人员及时与汽车 经销商取得联系,经调查,吕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据汽车经销商方面称,合格证系厂家技术原因一直没能拿到,经销商已经多次向厂家催促索要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之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积极协调,督促经销商及时联系厂家,经销商终于在8月1日上午将合格证送到吕先生手中,吕先生对调解结果感到非常满意。
据了解,受持续收紧的货币政策与劳动力成本上行、提高存贷款利率等因素影响,厂家由于不能及时回笼资金给付银行换回质押的合格证,是造成消费者不能及时提取合格证的根本原因。为此,莱西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车时应该就合格证提取等问题与汽车经销商间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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