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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热水器不合格 厂家躲闪不召回不赔偿

来源:中国企业报 2011-07-29 11:01:36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最新一批的热水器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共有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25家企业产品质量查出“不合格”。《中国企业报》记者在名单中看到,与电、燃气热水器的17家不合格企业相比,8家被查出质量不合格的太阳能热水器全部是“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其中不乏连续三次中标企业。

    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中国企业报》记者还意外发现,上述在“国抽”中被查出质量“不合格”的8款产品刚刚在2010年底最新的“家电下乡”招标中中标,披着“中标产品”外衣进入三四级市场销售。

    随着家电下乡政策步入结束期,家电下乡产品质量问题再度引发人们的热议。上述8家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不合格”是偶然,还是另有隐情?这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热水器又是如何成功中标“家电下乡”?带着这些问题,《中国企业报》记者展开了一番调查。

    不合格产品如何下乡?

    据悉,辽宁热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热驰太阳能、江苏双能太阳能有限公司的双能太阳能、常州兴旺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鑫旺太阳能、江苏皇鹰太阳能有限公司的皇鹰太阳能、海宁日日喜太阳能有限公司的日日喜太阳能、芜湖万里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万里达太阳能、山东京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京普太阳能、昆明天天沐歌太阳能有限公司的天天沐歌太阳能8家企业的8款太阳能热水器均不合格。

    对于不合格原因,国家质检总局在公告中指出,“涉及到热性能与日有用得热量、外观、贮热水箱等多个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上,《中国企业报》记者发现,被查出不合格的热水器均为家电下乡产品,还在农村市场上销售。其中双能太阳能属于连续三次的中标企业,其被查出的不合格产品中标价高达3520元,海宁日日喜、昆明天天沐歌、辽宁热驰、山东京普四家企业的不合格产品中标价均在3000元以上,常州鑫旺的不合格产品中标价最低仅为2380元。

    这些刚于2010年11月获得中标资格的产品,却在此后几个月内便出现质量不合格。据悉,上述8款不合格热水器生产日期集中在2011年3月—4月期间。其中,山东京普太阳能的生产日期最早为2010年12月。这意味着,不合格产品借助 “家电下乡”在农村市场销售,损害农民利益。

    目前,对于这些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为何能够在几个月前的产品检测和下乡招标中成功过关,获得“家电下乡”产品资格,目前质检总局和招标机构尚未给出答案。

    召回赔偿何时启动?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市质检部门对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由于还涉及“家电下乡”,《中国企业报》记者在一份由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中看到,“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各级质监等部门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随后,记者对上述8家企业进行了电话采访。当记者按照芜湖万里达太阳能留在家电下乡系统上的联系电话打过去,对方直接声称“不是万里达,你打错了”。昆明天天沐歌太阳能一位家电下乡负责人张先生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早在4月底5月初就知道了国家抽查的结果,并对不合格产品封存,等待政府的处理决定。”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张先生表示,“感激国家质检总局这次对家电下乡产品的专项抽查,让企业看到了不足”。

    江苏双能太阳能总经理贲道发不愿意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但透过中间人向记者表示,“不希望媒体关注此事,抽查不合格主要是产品设计南北有差异,江苏生产拿到北京检测造成不达标。”同时,该人士也向记者承认,“不合格产品就是中标产品,在农村市场上有销售,公告出来后就停止销售,其它措施还在考虑中。”

    正在销售的产品可以封存,但对于农民已经购买的不合格品如何召回和补偿,《中国企业报》记者多次拨打热驰太阳能、日日喜太阳能、皇鹰太阳能、京普太阳能、兴旺太阳能登记在家电下乡系统的办公电话,上述5家企业的电话要么一直无人接听,或接通后直接挂断。

    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王书赟律师指出,“根据消法和产品质量法,购买上述不合格产品的农民消费者均可以向生产厂家提出赔偿或召回要求。如果厂家迟迟不作为,消费者可以向各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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