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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下发《胶南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三个90%”的发展目标。即:到2013年,全市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90%以上;全市9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全市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90%以上。 在这个计划中,我市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市财政及镇(处、区)财政预算,做到逐年增长。计划今年达到2%,2012年达到4%,2013年达到5%以上,实行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今年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每生每年350元,2012年达到每生每年550元,2013年达到每生每年7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