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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2011年6月9日至24日,5场特大暴雨相继降临我市,我市主要城区平均降雨量达到417.7毫米,有关部门缺乏有效的应对,导致主要城区渍水严重。特别是6月18日暴雨,全市80多处严重渍水,严重影响市民出行,有网友甚至调侃“到武汉来看海”。 其间,东湖水位节节攀升,至6月24日,达到20.60米,超出正常水位1.45米。由于市水务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防强降 据不完全统计,仅东湖风景区(不含辖区社会单位)遭受的经济损失就达1137.54万元,其中直接损失440.74万元,间接损失696.8万元。 问责结果: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防汛办主任姜铁兵作为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领导,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全市防汛排渍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持续降雨会给全市特别是东湖地区带来渍水隐患的思想准备,领导不力;对东湖排水明渠的管理、维护等工作缺乏具体部署、检查和督促,对东湖排渍不力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经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政府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防汛办副主任王洪胜作为分管全市明渠、排水管理工作的领导,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明渠等排水通道的清淤、疏浚和维修工作重视不够;在东湖排渍能力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未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执法不严,对东湖排渍不力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防汛办副主任职务。 市水务局排水设施监督管理处处长熊伟才,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全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的监督管理重视不够;对违章建筑、建设工程占压排水明渠等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执法不严,督促整改不到位;对明渠周边乱填渣土、乱倒垃圾堵塞明渠的行为未予严肃制止和处罚,对东湖排渍不力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市监察局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处长项久华,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排水设施正常运行的维护与管理重视不够;在东湖排渍能力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提出排渍应对措施与意见;对排水明渠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监督不力,未组织有关单位对东湖至罗家港泵站的排水明渠进行全面彻底清淤,对东湖排渍不力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市监察局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