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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与规定并不冲突 记者留意到,公示牌上留有执法监督单位:市政工程处的监督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次四流南路施工是创城整治项目,其中包括两项内容。一是道路整治,坑洼开裂的沥青路重新“盖被”;二是电力下地,开挖地下电力铺设管道。 据介绍,2009年四流南路施工,是市办实事之一的“260公里排水管网建设”中的项目,市政公用局将该道路原 “四流南路怎么又挖开了?”“去年才修好的路怎么又扒了重修?”“不是规定道路5年内不能重复掘路吗?”……四流南路2009年年底掘路施工、2010年7月再次挖掘施工……近日,四流南路再次开挖施工,如此反复掘路施工,给周边市民带来诸多不便。昨日,市政协委员赵家桧对相关部门缺乏规划,造成道路重复挖掘施工提出质疑。 如出现重复道路开挖主管部门领导须担责 “关于道路反复施工的问题,我去年曾经提交过提案。”市政协委员赵家桧告诉记者,针对老百姓关注的地下管网建设,2010年两会期间,他曾经提交了《关于加强地下管网管理的提案》。赵家桧曾经做过调查,2009年一年,我市施工的道路共有200多条,其中四流南路、孟庄路等多条道路都存在重复开挖的问题。赵家桧认为,地下管网是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生命线,有“地下神经”之称,包括给水管网、燃气管网、供热管网、排水管网、电力管网、排污管网和电信管网等,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由于目前对这些复杂的管网没有一个准确的信息整合,导致建设施工中道路重复开挖,并时常发生挖断、挖坏地下管网,造成停气、停水、停暖等事故。 “主管部门的这个说法我不太认同。”对于市政工程处工作人员对四流南路3年连续施工的解释,赵家桧表示质疑。赵家桧认为,道路挖掘施工前应该公示施工路段,相关设置地下管线的单位要根据近几年规划作出申请,在施工期间同时将地下管线下地施工。如果出现重复道路开挖,主管部门领导必须承担责任。如果像四流南路这样,污水管道挖一次、大桥接线挖一次、电力施工再挖一次,市政府关于“5年内道路不能重复施工”的规定就成了一纸空文。 五大原因 导致反复掘路 市政部门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道路的重复开挖,但重复开挖现象还是存在。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导致反复掘路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随着城市发展,越来越多的地下管线设施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需求,需要扩容、增设、改造的地下管线设施日益增多;由于各投资主体的资金渠道不同,个别管线铺设不能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只能待资金到位后再掘路铺装;水、电、煤气、供热及通讯等管线单位自成体系,其管线设置计划自主确定;由于个别管线产权单位管线建设规划不尽合理,管线施工质量难以保证;最后是每年都有部分涉及市重点工程项目、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抢险、抢修以及临时性、应急性的掘路项目,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道路重复开挖难以完全杜绝。 道路竣工 5年内不能挖 为避免道路重复开挖,在新建、翻建及大修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要求相关管线单位的管线施工任务随道路建设同步组织,并坚持同一条道路开挖,所有管线同步实施,道路竣工后5年内不得挖掘。当年的掘路计划将逐月通过青岛建设网公示,同时设立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85715360),接受市民投诉和社会监督。 内蒙古路 两年挖了两次 记者途经内蒙古路时发现,从埕口路到沈阳路路段也在开挖施工,部分管道已经埋入地下。施工区域占据了内蒙古路的东侧道路。现场的施工公示牌显示,这属于内蒙古路道路综合整治,施工期为7月7日至8月10日。而记者从市政部门公布在网上的道路挖掘计划中了解到,这条道路于去年10月进行了挖掘施工,去年年底前完工。该道路施工建设方负责人表示,去年挖路是解决周边供热,今年挖路解决的是周边供水。 (撰稿摄影 记者 赵健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