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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装好心人载独行女回家 半夜拉到崂山强奸

来源:青岛晚报 2011-07-19 17:25:05

    今年2月份一天凌晨,李某独自走在八大关景区的路上,正好碰到开车路过的张某,张某见李某只身一人便提出开车载一程,李某答应了,两人在车上相谈甚欢,李某还以为自己碰到了艳遇,却不知自己正在掉入张某设下的陷阱中。

    走夜路遇“好心”司机

    当天晚上李某到住在八大关附近的朋友家吃晚饭,离开时已经是凌晨了。由于李某的住所距离朋友家不远,于是她便提出自己一人回家。当她走到八大关风景区时正

好遇到开车经过此地的张某,张某见李某一人走在路上便停下车询问是否需要载一程。一开始李某并没有答应,但张某称时间太晚了,一名女孩在街上走太危险,自己只是把女孩送回家,没有别的想法。李某以为自己碰到了好心司机,便答应了张某。 崂山风景区伸黑手 在车上两人闲聊起来,李某称自己从外地来青岛工作,到现在青岛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去过,尤其是对崂山情有独钟。张某听后便提出开车载李某到崂山去玩,并称早上的崂山风景很美,李某答应了。不久后张某驾车开到崂山太清宫停车场,在等待天亮时张某提出要和李某“进一步了解”一下,李某听出了蹊跷拒绝了张某,并希望张某将自己送回家,这时张某从车里抽出一把折叠刀架在李某脖子上进行威胁,并将李某的右手虎口处划伤,在武力胁迫下强奸了李某。

    摄像头定位终落网

    事发后担心李某报警,张某将李某的手机卡掰断,然后开车将她放在东海路一路口处后自己驾车逃跑。李某找到一电话亭拨打110报警,民警根据李某的描述通过摄像头对张某的车进行定位,没过多久就将张某缉拿归案。 因强奸罪被判刑 被抓后李某交代,自己只是名司机,事发当天自己和朋友在外面吃饭,在回家的路上见到李某一人于是起了歹念。

    法院审理时认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案发后张某亲属赔偿李某3000元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也提出张某是初犯,并且自愿认罪,法院予以采纳。最终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记者 王婷 通讯员 叶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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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专挑女房东 假借看屋却抢劫 被抓后称因生意失败家庭困难才下手 因抢劫罪获刑三年半

    晚报讯 去年年底吕某不停地穿梭在不同的房屋中介中心,见到中介老板他就称自己要租房,不过就在吕某筛选房屋时他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房东一定要是女性,因为吕某已经盘算要借租房为由挣笔不义之财。

    吕某今年42岁,是高密人,前些年到青岛打工,不久便经营了一家自己的公司。不过因为资金问题,公司刚开没多久就倒闭了。为了尽快挣到钱,吕某便想出了抢劫的办法。去年12月份,吕某在一家房屋中介以租房为由选中了河马石附近一小区的房屋,通过租房信息他得知这处房屋的房东是名女性,于是在与房东联系时他提出想和房东一起看看房子。一天下午吕某带着螺丝刀、胶带等工具来到约定的地点,不过,见到女房东和另一名男子一起出现,吕某放弃了抢劫的计划。

    事后吕某又通过房屋中介选定了北村附近一出租房,接着他又用同样的办法将女房东约了出来,这次房东是独自一人赴约,当吕某提出想看看房间的洗手间时,他趁女房东不注意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抵住房东的脖子,然后威胁房东交出钱财。吕某随后用宽胶带封住她的嘴部,捆绑住她手、脚,并抢走房东身上的2800元现金及手机1部,之后迅速逃离现场,不久吕某被民警抓获。

    庭审时吕某的辩护律师称吕某属于激情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吕某主动交代了其他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在实施第一次抢劫时吕某没有动手,属于犯罪中止,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吕某经预谋后,准备作案工具,选择女性房屋出租人作案,并在抢劫财物的过程中实施暴力手段,致被害人受伤,不属于激情犯罪。但吕某到案后已经赔偿被害人4000元人民币,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裁定吕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记者 王婷 通讯员 叶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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