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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6日讯 记者今天获悉,为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我市确定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我市要求完善多元化办园格局,加强新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幼儿园)规划审核及建设监管,继续加大对原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与合作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工作力度,按照“一村(居)一园、每乡(镇、街道办)一所中心幼儿园”的要求,重点扶持农村开办公办(性质)幼儿园,鼓励社会力 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对纳入2011年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建50所公办(性质)幼儿园实行奖补政策。按照新建幼儿园规模不同,分别给予15万元(6个班以下22所)、20万元(7至11个班16所)、25万元(12个班以上12所)标准的一次性奖补;二是对扩大招生班数的幼儿园实行奖励政策。从2011年起,对扩大招生班数且规范办园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质(即按照公办幼儿园标准收费)的民办幼儿园,按照扩招班数给予每增加一个班3万元的奖励;三是对达标幼儿园实行奖励政策。从2011年起,对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幼儿园给予3万元标准的一次性奖励;四是从2011年起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标准初步拟定为:城区入园幼儿每月140元(参照市二类园收费标准)、乡镇农村入园幼儿每月60元(平均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