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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7月11日,质监四方分局接到举报,称在四方区万安路有一家生产加工猪蹄的窝点。接到投诉后,质监四方分局迅速组织稽查和食品科人员赶赴现场。昨天,记者了解到,当质监局稽查人员再次赶到加工点时,黑窝点已经人去楼空。 据介绍,猪蹄加工点位于万安路一院内,占地约70平方米,稽查人员到达现场时,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加工猪蹄,现场卫生状况极差,地面污水横流,苍蝇乱飞,物品摆放凌乱,生产区与生活区同在一处,无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存放垃圾及废弃物的设备设施,属于加工食品黑窝点。稽查人员了解到,具体加工流程为:用生鲜猪蹄经脱骨,用热水焯至半熟,添加红曲米粉上色,加工成产品后销售到城阳和抚顺路批发市场。 执法人员责令该窝点负责人陈先生提供猪蹄的进货台账、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生产食品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的3名工人的健康证,窝点负责人均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因该窝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产加工猪蹄食品,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窝点的原料、产品进行了查封。 (记者 于顺 通讯员 安效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