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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毅林12日称,该市邯山区区长张海忠系精神疾患自杀身亡。 专案组认定,张海忠系重度抑郁症自杀身亡,且在当日有两次自杀行动,在自行剪断饮水机电线触电自杀未遂后,遂实施了割颈自杀行为。 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和邯郸市公安局联合调查称,7月10日12时50分,张海忠和司机杜秀峰回到办公楼进入房间。20时,杜秀峰拨打张海忠电话无人接听,遂拨打其宅电,张的妻子说 经勘查,现场室内门窗完好无损,均处于内锁状态;办公室窗外平台无攀爬、踩踏痕迹,无翻动迹象,无挣扎、搏斗痕迹;办公室外间饮水机电线被锐器割断,与插头连接的电线外皮被剥开,3根铜线外露,饮水机旁发现死者所穿拖鞋足迹;外间靠北墙茶几上摆放一把带有血迹的“福龙”牌菜刀;里间卧室床头和南墙夹缝间发现一黑色塑料袋,内有“福龙”菜刀纸质包装盒。袋内还有崭新“苏泊尔”牌不锈钢菜刀和“剃头刀”各一把;在带血菜刀刀背侧面提取死者左手食指指纹一枚;室内办公抽屉内有安眠、镇静类药物;经排查,现场遗留的多枚血足迹均为抢救人员所留,另有灰尘足迹系死者拖鞋所留。 尸检报告称,死者张海忠身高179厘米,体重90公斤;颈部一处复合创致大动脉断裂;左手4处电击斑,右手1处电击斑;双膝跪地死后形成斑块;死亡时间为12时50分至13时30分之间,系大失血死亡。 王毅林说,认定自杀依据一是现场门窗完好无损,均处于内锁状态,窗外平台无攀爬、踩踏痕迹;二是死者办公室门外东侧视频录像显示,死者于12时50分进入办公室至21时被发现死亡,期间无人进出;三是经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家认定,死者颈部复合创自己能够形成;四是现场带有血迹的菜刀刀把有右手指纹、刀背两侧有死者左手指纹,证明其两手握刀自杀;五是现场足迹除死者外,均为抢救人员所留;六是现场饮水机电线被锐器割断,铜线外露,上有电击熔珠,死者双手均有电击斑,该处有死者拖鞋灰尘足迹,证实死者在此双手被电击,造成电源空气开关跳闸、室内断电;七是现场物品摆放正常,无翻动、搏斗痕迹。 通报称,经过公安人员对死者家属、司机、工作人员、市中心医院医生等接触较多人群走访,得知死者失眠有几年时间,最近一年多经常服用安定类药物,并且在张海忠办公室、住所发现有镇静、抗焦虑药物。 事件发生后,邯郸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成立“7.10”专案组,立即展开调查侦破工作,并报请公安部、省公安厅专家现场协助调查。(记者 马继前 霍发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