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大头条 > 正文

采用标准存在隐患

来源:京华时报 2011-07-11 17:50:38

    采用“危险性标准”存在隐患

    曾经参与起草《精神卫生法》的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副院长唐宏宇认为,草案对非自愿住院患者采用的完全是“危险性标准”,即只有当患者有伤害自身、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时,才能强制收治。其实精神病患者中有极端行为的并不多,我国现有1600多万重性精神病患者,只有10%左右有“危险行为”,大部分是胡言乱语、不吃不喝、裸露、妄想等。现在的规定

有可能导致这些实际上需要治疗的患者得不到及时治疗。

-

相关阅读

上一篇:收治规定成重点
下一篇:精神卫生立法陷入多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