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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决定:今年在全市继续开展玉米保险试点,包括春播、秋播两季,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全面覆盖,应保尽保。 这次玉米政策性保险试点期限为一年,自2011年4月1日-2011年10月31日。保险费为5元/亩,保险金额300元/亩。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按玉米保险费80% 给予补贴,其余20%由农户自担。保费财政补贴由青岛市和我市两级财政按5:5分摊。 保险责任为:玉米保险期限内(生长期、收获期)遇到风灾、雹灾、火灾等。保险玉米发生部分损失,损失率在20%(含)以下时,承保公司不予赔付;损失率在20%(不含)以上时,由承保公司结合保险金额,按照核定损失计算赔付。(何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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