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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及村民抗议终审判决的联名申请。图片来源:中国网 判决中为何不写清不杀理由? 不少网民认为此案的判决抽象简单,不足以服众。昭通中院一审认为:李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所以判死刑;云南高院二审认为:虽然李罪恶极大,但有自首、积极赔偿情节,所以死缓。人命关天,可这两套“虽然……但是”都没有把道理讲到明处。 对此,赵建生说, 不杀是否会放纵犯罪? 如果一味强调少杀、慎杀甚至废除死刑,会不会让犯罪分子有侥幸心理、放纵犯罪呢?对此,赵建生表示,任何事物有利有弊,只有权衡利弊后选择利大于弊的方案。法学家贝卡利亚曾说过:“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刑罚即使再严厉,如果一个人犯罪后也不会得到处罚,那么严厉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刑罚不那么严厉,但一个人犯罪后,如果无论他逃到任何地方,都不可避免会受到处罚,那么他就认为犯罪受处罚是不可避免的,犯罪时就会“三思而后行”了。 他说,并不是要放纵犯罪,李昌奎也受到判死缓的严厉处罚了。刑罚的威慑力是可以体现的。 田成有则强调,杀还是不杀,法院会认真对待舆论的建议,但是不能以此来判案,要以国家刑事政策和法律来进行。而我们的社会需要更理性一些,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判一个人死刑。 据悉,高院对该案的审查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相关案件:怀恨残杀朋友,死刑改判死缓 法官:杀了他两家都将世代结仇,留着他还可给这家人赎罪 李昌奎案是由高院刑四庭来审理的,昨日,该庭庭长赵林说,他们2007年判的一个案子,跟此案有些相似。20多岁的男子彭某在昆明一酒店做车场管理员,与酒店一名保安是好朋友。但是这名保安在不同场合取笑他,于是他怀恨在心,猛捅数刀将保安杀死。 被捕后,昆明中院对彭某判处死刑。他上诉到省高院。被害人的父亲是一名村干部,当时他要求维持死刑。法官考虑到双方都是农民,经济条件不好。做被害人父亲的工作,得知是因为彭某家属从来没出面道声歉,他们是“赌一口气”。法官将这个情况告知了彭某家属。 随后,一穷二白的彭家贷款6万,来到法院送给被害人父亲。彭某的姐姐一进门就给这位老父亲跪下,哭着说:“我弟弟给你们造成了伤害,我愿替他赎罪,你们失去了儿子,我给你们做女儿,请饶他一命!”随后,和法官一起买了慰问品、坐了7个多小时车来到禄劝山区被害人家里,姑娘一进去就帮着烧火做饭,像到自己家一样。老汉动容了,随后,写了一份“谅解书”。 法官充分综合彭某的认罪态度、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等情况,改判了死缓。“此案彭某还没有自首情节,但是他杀人存在一定原因,还没到非要判处极刑的地步。杀了他两家就要世代结仇,留着他还可以来给这家人赎罪。”赵林说,为什么往往死刑在二审改判,就是因为二审法院有着平衡职能,站在更全面的角度来考虑,最高法院则要站在全国的高度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