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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镇结合镇情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四制度一办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实行严格的服务承诺制。镇直各单位、各村(居)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诺的主要事项有:镇级以上领导批办的事项及信访件;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社会救助及支农惠农资金、物资的发放;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实行严格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限时办结制。对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编制工作流程图,向社会公布执行,并接受监督。限时办结制主要事项有:市级领导批办的文件、信访件;镇党政领导批办的文件及具体交办事项;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交办的具体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办理;社会救助、支农惠农资金的发放;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其他事项。 实行严格的首问首办责任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规范首问责任人员职责和工作程序。对服务对象来电、来信或者来人咨询、办理业务,首问首办责任人按照职责和程序,认真登记、及时办理或引导、帮助联系、给予答复解释。 实行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出勤、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值班、卫生等方面进行规范,提高机关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和工作效能。摒弃干好干坏无所谓、有功无功都一样的积习,做到“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发挥才能的平台”。 执行严格的问责办法。制定《问责办法》,对问责的适用范围、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申诉、复查复核作出详细规定,以此督促全镇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勤政务实、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