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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一个当时正在申请注册且注册资金只有100万元的小企业,竟一口吞下了全国化工100强、净资产1.9亿元的国有大厂。而在“重组”前,他们从各银行“贷”走了近亿元,这一大笔债务甩给了被掏空后的国企。仅剩空壳的国企无法偿还的贷款又落到了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身上。 这一连串的连锁反应是怎样发生的?《法制日报》近日赶到宁津县进行调查。 国企“被重组”遭质疑 提起宁津, 按宁津县委书记孙起生的说法,宁津组建“大学生暗防队”治理机关“庸、懒、散”,与宁津永兴化工有限公司相关。 有媒体采访孙起生:“是什么原因促使在上任两个月之内作出在全县"治庸"的决定?”孙起生这样回答:“我(2010年)3月1日正式报到。3月12日,永兴化工500多名职工到县委集体上访。那天,我正在一个镇调研,等职工聚集到两三百人时我才知道,事先没有得到一点消息。当时,在企业内有多个部门的驻厂干部。我意识到干部作风有问题。” 驻厂干部、职工集体上访,可能有人会由此认为永兴化工是一块需要尽早甩出去的烫手山芋。 而从公开资料看,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的永兴化工,以生产化肥为主,在全国氮肥行业中,排在前50强;在全国化工企业100强中,也是榜上有名。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9年企业被合并前。2009年前5个月,永兴化工销售收入1.8亿元,利润3089万元;2009年,该企业被山东省政府列入2009年至2011年度化肥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名单,成为山东省着力打造的五大化肥产业集群之一。被合并前,永兴化工资产总额高达5.1亿元,净资产近两亿元。 在《法制日报》采访过程中,当地官员强调,2008年下半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永兴化工生产时断时续。2009年7月,因资金链断裂、无力购进生产原料,被迫全面停工停产,几百名企业职工只得长期放假,待业在家。全面启动、恢复永兴化工正常的生产运营,安置好广大职工的生产生活,很快摆上了宁津县的议事日程。 但永兴化工的职工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告诉,之所以上访,就是为了反映这场“重组”太奇特、太不正常:公司一名叫田奎生的副总,与他人共同出资100万元组建新公司,把国有大厂的全部土地和绝大部分设备及财产都“受让”走了。原先永兴化工的股本结构,除了国有资产,还有5000多万元职工集资,但这笔款项在“重组”中没有任何说法。因为担心自己的集资款打了水漂,也心疼国有资产流失,他们才选择上访。现在,职工集资款还没有正式说法,只是口头说算做借款,年息7%。 “重组”过程扑朔迷离 《法制日报》了解到,“受让”永兴化工的企业名为宁津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 从宁津县工商局查阅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宁津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2009年11月30日申请注册,注册资金为100万元。股东有两个,一是自然人田奎军,另一是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田奎军的持股比例是30%、晋煤日化持股70%。 一份由永兴化工和晋煤同辉出具的证明显示,在交易中,永兴化工原有厂区443亩土地和除三聚氰胺装置外的所有房产和设备,都被晋煤同辉公司给“受让”了。这份证明的落款日期是2009年11月30日。而这一天,正是晋煤同辉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的日期。也就是说,在这家公司刚刚申请工商注册时,就已经将永兴化工给兼并了。 永兴化工的“重组”究竟是否合法,其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问题? 《法制日报》在德州市财政局国资办(德州没有设立国资委,国企重组改制等监管事宜归市财政局国资办负责-注)采访时,国资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科科长朱昌国说:“国有企业转让需要报批备案,我们这里没有看到宁津县的报备材料。”朱科长同时表示,“国有企业转让应当先审计、评估,然后才能转让。如果不是国企与国企之间的交易,转让必须进场挂牌交易”。 永兴化工的“部分资产”,是协议转让还是挂牌交易?其转让价格几何?就这些问题在宁津采访时,遇到了“有趣”的一幕:负责此事的宁津县有关领导,或是生病住院,或是亲戚结婚,或是老领导去世。 辗转联系上宁津县分管此事的常务副县长周连悦,他在电话中让“稍等”,他安排人接受采访。在等了一个下午后,当地宣传部告诉,周县长安排的人参加葬礼去了。 德州市财政局国资办和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永兴化工的“重组”是宁津县主导的,没有报到市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