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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父亲欲强奸14岁女儿,妻子20多刀将其砍死。本报报道此事后曾引起广泛关注,日前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该女子其提起公诉。但律师认为这是正当防卫。此案将于下周在禄劝县法院开庭审理。检方 丈夫停止侵害行为后,妻子还将其砍死 据检察院查明,今年2月23日晚11时许,35岁的袁芬(化名)与其丈夫张国(化名)、14岁的女儿张丽(化名)、2岁多的女儿张芳(张芳)在卧室睡觉。待袁芬睡醒 随后袁芬上床睡觉,张国要大女儿来睡自己边上,张丽不肯,张国竟强行逼迫。袁芬连忙让张丽来自己和小女儿中间睡。但张国逼妻子和大女儿脱去裤子光着身子站起来给他看。之后,张国关掉电灯和妻子发生性行为,事后又强行要与大女儿发生性行为。张丽强烈挣扎、反抗。此时,袁芬摸黑到灶房拿来一把菜刀放在卧室门口,然后劝说张国,但张国不听,袁芬便将菜刀拿进卧室。 张国强行压在女儿身上,张丽大声哭叫。袁芬随即拿出菜刀,摸到张国肩部,然后砍了张国头部一刀,因为担心砍到女儿,就打开了灯,又砍了张国头部、腰部多刀。之后袁芬光着身子离开卧室,但回头看见张国滚到床下,她又提起放在卧室门口的铁铲进去击打张国的颈部等。随后,她光着身子带着两女儿逃至隔壁婆婆家(公公婆婆不在),并反锁上门。 事件发生后,民警发现张国身上一共有20多刀。经鉴定,张国系颅脑损伤并失血性休克死亡。禄劝县检察院认为,张国欲强奸女儿,袁芬用菜刀袭击他构成防卫行为,但是张被砍了一刀后已经停止了强奸行为,袁芬继续用菜刀砍,致其死亡,应认定为“防卫过当”,建议法庭以故意伤害罪来追究袁芬刑事责任,并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律师 妻子是正当防卫,将为其作无罪辩护 据悉,该案将于下周在禄劝法院开庭,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赵兴祥、尹朝德两位律师为袁芬提供法律援助,作为辩护人出庭。昨日,赵兴祥律师告诉记者,据证据显示,张国的精神没问题,不过天天酗酒,案发当天,据说其喝了一公斤白酒。 “公诉人认为是防卫过当,但我们认为是正当防卫。”他说,他们将为袁芬作无罪辩护。从此案来看,张国被砍了一刀后只是停下侵害动作,而其妻其女儿当时都没穿衣服,要是停止防卫的话,他随时有可能对张丽继续实施侵害。所以当时的现实危险性并没有解除。此外还有一个细节,母女都来不及穿衣服就跑出去了,说明她们当时害怕至极,而且跑出去时,张国还跟着走出去,走到门口才倒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