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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拆迁护航高架桥建设 李沧城区形象大变样

来源:大众网 2011-06-26 09:34:15

    大众网青岛6月25日讯 被称之为李沧区“香港路”的金水路以南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终于启动。近日,记者从李沧区相关部门了解到,在李沧区新战略布局中具有商务产业带功能的金水路目前已经初具“金街”雏形,为进一步提升城区形象,金水路以南(东、西大村)地块改造项目正式启动。据介绍,该项目中非住宅拆迁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共涉及非住宅拆迁57户,目前拆迁协议签约率已达83%,由于此次非住宅拆迁补偿标准较高,

得到了绝大多数土地租赁户的支持。

    最高每平方米可补750元 拆迁面积已达72%

    据该项目的拆迁负责人介绍,由于历史成因,原西大村与部分业户签有30-50年的土地租赁协议,此次拆迁主要分两块结算。对于一次性交纳租金的业户,不管已使用多少年,全部退还租金和利息,同时给予适当补偿。对于按年交纳租金的业户,本年度不收租金,同时给予适当补偿。

    记者从拆迁指挥部提供的拆迁补偿标准和方案上看到,18m跨以上的砖混屋面板厂房,每平方米可获得补偿750元。长40m以上、10米跨以上的砖混楼房,每平方米可获得补偿700元。另外,根据长和跨的不同,砖混楼房共分3类进行补偿,除了700元以外,还有500、600元不等的补偿。据了解,目前该项目的拆迁面积已达72%。

    采取政府主导、社区自主拆迁模式

    据相关部门介绍,该项目内属于社区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拆迁,按照青岛市相关法规规定,拆迁工作采取“政府主导、社区自主拆迁”的模式,前期已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按照程序下发了政府拆迁决定和拆迁通知,组织召开了项目内全体租赁户参加的拆迁动员大会,目前由社区组织进行具体拆迁工作。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保障社区群众利益,区政府组织成立了项目拆迁指挥部,负责研究制定拆迁政策,解决拆迁相关问题,负责对整个项目拆迁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简而言之是对该项目的拆迁工作进行“兜底”。

    按照现行土地相关政策,集体土地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属于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财产,主要用于集体成员的养老、医疗等生活保障及集体经济后续发展。但是,本着“依法拆迁、和谐拆迁”的理念,区政府研究决定并经社区集体研究同意后,在保障社区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拿出部分土地收益对土地租赁户给予一定的补助,一并解除之前社区与租赁户签订的不合法土地租赁协议,在此基础之上参照青岛市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制订了较高的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得到了绝大多数土地租赁户的支持,与85%的土地租赁户签订补偿协议并拆除房屋。

    违章建筑依法被强拆

    据李沧区城管执法局介绍,在西大村上苑路35号等存在多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在2001年前后,当时的西大村村委会将该部分土地租赁给孙某等人。孙某等人承租后,陆续在承租地进行了大量违法建设,据了解这些建筑都是在没有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的,经李沧区城管执法局鉴定,均属违章建筑。

    在确认上述违法事实后,李沧城管依法下达限期拆除决定。由于被处罚人拒不履行决定,李沧区人民政府责成城管执法局组织了强制拆除。记者了解到,目前该项目的拆迁工作进展顺利,截止今天,已完成非住宅拆迁47户,剩余10户(东大村4户、西大村6户),拆迁面积约8.6万平方米,约占拆迁总面积的72%。拆迁协议签约率约83%,为完成全部拆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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