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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租车企向司机收千万借资款 称全是自愿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06-25 14:13:49

  中广网盐城6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江苏盐城市的出租车司机近日向媒体反映:盐城市4家出租车企业向100辆公司化运行的出租车司机收取每人9万-12万不等的借资款,合计超过千万。记者赶赴盐城调查采访,主管部门表示,这样做确实“不道德”,但是他们“不能管”。来看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刘浩邦的调查报道:

  2010年1月,盐城市投放了100辆公司化运行的出租车,该市明光、鸿雁、神龙、新

亚四家出租车企业获得经营权,明光和鸿雁各20辆,神龙和新亚各30辆。盐城市民黄师傅托人送礼终于在明光出租车有限公司获得了一个准驾名额。报名时公司通知他缴纳16万元的报名费,并承诺在拿车的时候收取部分经营保证金,其余的部分将全数退还,可上路之后公司变卦了,黄师傅:

  黄师傅:上路之后也不和你签合同,只告诉你每个月的份子钱是6300,签合同的时候我们问16万退多少钱,他说不退了。他说4万块的履约保证金,12万的借资款。你如果接受你就继续签合同,你如果接受不了这个条件就把车丢下来。应该把这个借资款退回来,不应该把这个投资风险转嫁到我们身上。

  被迫无奈,黄师傅只好签了合同和一份借款协议书。12万的借资款公司承诺每月在份子钱里扣除2200作为本金和利息返还,5年还清。黄师傅告诉记者,在盐城市的4家出租车公司,都是这样的操作模式,只是借资款从9万-12万不等。

  出租车企业为什么要向司机借资呢?记者来到了淮安市鸿雁出租车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盐城市邮政局下属的企业,他们向20位司机分别收取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以及9万元的借资款,合计14万。公司总经理陈斌:

  陈斌:我根本不需要借资,但是为了安全,同时借鉴前面两个公司在我们前一年中标的经验。

  记者:借资这块物价部门和客管部门允许么?

  陈斌:对。企业自身定出来的。

  记者:这个是自愿?

  陈斌:他们报名的时候都愿意借资,没有不愿意借资的,没有!

  记者:这个钱我们公司怎么用呢?

  陈斌:都在我们总公司。

  记者:有的司机想把这个钱退回来,这个有没有可能?

  陈斌:没有,合同签过了。

  在鸿雁出租车有限公司,记者看到了一份《公司化运行出租车承包金购成表》,其中明确列出一辆出租车5年的总投入为18万。该公司收取了的士司机合计14万元的费用之后,只需每辆车投入4万元,而这个投入不到10个月就可以通过司机们缴纳的份子钱收回。之后4年公司将会净得20多万的收益,20辆车就是400万,可以说是无本万利的买卖。

  对于出租车企业的借资行为,记者向盐城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反映情况,该中心的一位值班人员表示,这一块的监管不归他们。

  值班人员:出租车的起步价是物价局来核定的,至于份子钱,什么承包金啊,应该是建设局,实际上(盐城)客管处上面是建设局。这个是市场化运作的,具体的你们要到建设局联系。

  随后,记者来到了盐城市建设局客管处,办公室主任周杭军表示,对于履约保证金他们在招标有过规定,各企业没有违规。而对于借资一世,周杭军认为,公司化运行之后出租车营运证全部下放给出租车企业,一证难求,这是企业和司机的自行约定,虽然“不道德”,但是“不能管”:

  周杭军:100多个人在抢这个饭碗的时候,驾驶员他自己愿意企业才做这个事情。如果企业说哪个不借我就不要你们,在招工的时候有很明显的硬伤在里面,当时就给他查处掉了。我是一个行政管理部门,我必须要有我的上位法来支持我做这个事情,有可能这个事情你做的不道德,但是我不能因为你不道德我就对你处罚。

  南京市委党校教授孙涉认为,盐城出租车企业向的士司机借资行为是“空手套白狼”,涉嫌非法集资,行业主管部门不管不顾的态度更是严重缺位:

  孙涉:借资也罢、集资也罢、违约金也罢,他和你的就业直接联系了,这就不是一个完全的自愿行为,涉嫌非法集资不平等不公正的。政府是严重的缺位,政府既然颁了这个证,这个行业间的劳资关系,政府必须加以调整。我们不能等到社会所有细节都要有法律规定,政府才去作为,那样我们会知道大量的空白地带就会出现许多的社会混乱。他在这里的推诿,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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