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专题> 综合类 > 正文

李沧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进入发放程序

来源:李沧在线 2011-06-23 14:22:12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李沧区计生局认真落实各项法定奖励政策。本月,我区无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进入发放程序。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对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实施的奖励优惠政策。根据《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实施计划生育的夫妻“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于女年满14周岁止,每

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兑现;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村负责落实。”

    根据相关规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为5493名无失业群众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524827元。其中新增人员1139人,涉及金额17万余元。

-
相关链接

上一篇:李沧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