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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销毁毒品被分为不同种类。 微量灰烬将就地深埋处理 很快,4个焚烧锅中的毒品已堆得有小山高,禁毒民警给一堆堆毒品浇上一桶桶柴油。这时,“龙虎突击队”队员们分散四周持枪警戒,在检察官的监督下,陈辉下达“点火”的指令。随着一个个火把投进焚烧锅,一堆堆毒品立即升起跳跃的火焰,近800公斤毒品,慢慢化为一撮撮残渣。“如果剩下一撮撮残渣,还会继续焚毁,直到出现极其微量的灰烬,然后就地深埋处理。”禁毒民警告诉记者,微波炉大小的一箱毒品,烧到最后剩下的灰烬还不到一个花生米大。陈辉告诉记者,这批被销毁的近800公斤毒品,都是各地在一万多起案件中缴获的,有的一个案子缴获几克,有的一次就能缴获10多公斤。这里面有成品也有半成品;有一半多是以冰毒、K粉、摇头丸等为主的新型合成毒品,这也是当前毒品市场上的主体;其余的大多是海洛因、大麻等传统毒品,以及部分制造毒品的原料。这么多毒品,想象一下,若是流入社会,到底有多少人受害?随着火焰渐渐熄灭,一个多小时后,近800公斤毒品化为乌有。 链接 查获的毒品 保存2年以上才能销毁 记者注意到,此次集中销毁的毒品,是2007年至2009年这三个年度的,并没有销毁2010年以来各地警方新缴获的毒品,比如去年以来缴获的400余公斤毒品就保管在省公安厅的库房中。这是为什么?陈辉解释说,据国家规定,新缴获的毒品作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至少要保存两年以上,随后才能进入销毁程序。近年来,江苏警方每三年组织一次集中销毁毒品行动,也有的地方是两年销毁一次。销毁前,这些毒品都被存放专门仓库中,专人看守。据了解,根据国家规定,省内各地公安机关每破获一起涉毒案件,在结案后,所缴获的毒品都要统一上缴到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统一保管,统一销毁;市(县、区)级公安机关无权自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