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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海伦路街道在安阳路与海伦路路口拆除街道自建的一处违法建筑。这处4间200平方米的临时建筑是该街道上世纪80年代建成,占据居民生活空间和人行道,居民反映强烈。 王 群 摄 我市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重点是: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食品安全 本报讯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干200天,实施市容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市商务局、工商局近日联合发出《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彻底整治,从而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根据该方案要求,农贸市场的整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经营设施方面要达到市场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环境卫生方面要达到市场无卫生死角;消防安全方面要做到设施完备,好用;食品安全方面要达到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据了解,按照该方案要求,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整治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活动。 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农贸市场的整治完成时限是6月,巩固阶段为7月至8月。期间,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本报记者 何 君) |